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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00:48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 4 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遵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 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7个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的议案 | | --- | --- | --- | --- | | 1 | 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22年度财务决 ...
ST易联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4-26 00:4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并认真阅读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4 月,公 司累计为关联法人厦门易联众易方科技有限公司代缴五险一金 42.39 万元,相关 代垫费用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5 月 18 日全部偿还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 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
ST易联众: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00:48
减资情况 - 智鼎科技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至5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400万元减至400万元,持股80%不变[1] - 保睿通注册资本由3600万元减至18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由2340万元减至1170万元,持股65%不变[2] 业绩数据 - 2022 - 2023年,智鼎科技资产从30637739.02元降至17930795.52元,负债从17191126.96元降至7994140.00元[8] - 2022 - 2023年,智鼎科技营收从14044729.98元降至13545201.96元,净利润从517313.75元降至 - 3509956.54元[8] - 2022 - 2023年,保睿通资产从162929345.16元降至127304594.79元,负债从123968395.44元降至69209467.16元[10] - 2022 - 2023年,保睿通营收从106869069.28元增至157165804.96元,净利润从 - 4485334.25元增至19134177.91元[10] 其他要点 - 本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厦门易之众关联交易金额为11320.75元[13] - 公司三会审议通过减资暨关联交易议案[14]
ST易联众: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00:4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813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页 次 目 录 1-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 í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 1-2 大半會計師事務两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 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大华核字[2024]0011008132 号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 众公 ...
ST易联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6 00:48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24日下午14:30 - 16:30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0位董事全部出席[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等多项报告,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5][6][7][9][10][14][15][17][18][19]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可分配利润为负数[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 204,587,001.39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3][14] 规划方案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15] 其他议案 - 多项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议案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22][23][24][25][26][27]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表决通过[28] -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表决通过[29][31]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2]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通过[32]
ST易联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00:48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0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商事登记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 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制度 ...
ST易联众: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6 00: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净利润3704.946481万元[2] - 截至2023年底未分配利润-2.0458700139亿元[1] - 截至2023年底累计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1/3[1][2] 未来展望 - 坚持稳中求进,贯彻“控成本,防风险,提效益,展未来”意识[3] 新策略 - 经营深耕基础业务,推进合作与创新[4] - 管理降本增效,防控风险[4]
ST易联众: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00: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8,358,129.09元[1][2][3]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429,371.02元[1][2][3] - 本次计提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2,136,568.29元[13] - 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82,136,568.29元[13] 其他 - 计提议案获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14][15]
ST易联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00:4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YLZ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2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易联众信 ...
ST易联众: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00:4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易 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 2024〕0011003998 号)。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 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及会计师意见 1.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事项保留意见 1)基本情况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曦于 2020 年 5 月在未经内部审批流程及相关决策程序 的情况下以公司的名义作为担保人之一与债权人张利云签订 保证合同》。2023 年 1 月,张利云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涉及金额 71,255.54 万 元,请求裁决张曦、公司等相关方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审计报告 出具日,该仲裁事项尚未出具司法裁判结果,公司正在等待审理结果。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曦于 2021 年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