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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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公司正在推动涉及同业竞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注入的相关方沟通、管理提升等前期筹备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06 18:31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 公司于2023年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尚有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注入上市公司 [2] - 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5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2] - 相关未注入项目已于2024年由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2] 资产注入筹备工作 - 公司正在推动涉及同业竞争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注入的前期筹备工作 [2] - 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与相关方的沟通以及管理提升等 [2] - 具体进展情况需参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
节能环境(300140):垃圾发电新星 提质增效明显改善利润
新浪财经· 2025-12-30 16:48
核心观点 - 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并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实现了以运营为核心、装备制造为辅的业务格局,盈利能力显著改善,降本增效效果明显 [1][2] 业务格局与重组 - 公司为中国环保旗下专业从事固废治理、环境保护的子公司,2023年通过资产重组注入了中国环境旗下垃圾焚烧发电资产,将环境科技57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体内 [2] - 重组后,公司实现以垃圾焚烧运营为核心,装备制造为辅的格局 [2] - 公司已受托管理中国环境下属的23家子公司,其中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主业的项目公司13家 [3] - 重组时尚不具备注入条件暂保留在中国环保的相关公司,公司有望于2028年内积极促成相关公司或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3] 财务表现与盈利能力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44.20亿元,同比微增,归母净利润8.83亿元,同比增长32.97% [2]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4亿元,同比增长5.20%,归母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增长49.11% [2]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回暖,2025前三季度约17.39亿元,同比增长11.26% [2] - 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35亿元、10.24亿元、11.15亿元,对应EPS为0.30元、0.33元、0.36元 [2] 垃圾焚烧运营业务 - 截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拥有47家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项目公司,业务开展遍布全国16个省,产业规模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3] - 公司在精细化运营的同时,持续拓展供热供汽业务,拓宽增量来源 [3] 环保装备业务 - 环保装备业务板块,子公司兆盛环保在污水处理设备领域行业领先,同时积极探索县域垃圾焚烧发电装备 [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储备的县域小型化生活垃圾焚烧设备项目和水处理设备总包项目总量明显增长 [3] 电工装备业务 - 电工装备领域,子公司启源装备先后为行业近500家企业提供装备超过2600台/(套) [3] - 主要产品被国内外著名公司西门子、国家电网等公司选用,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3]
节能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26 21:07
公司人事变动 - 节能环境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2]
节能环境:聘任姜杰曦为公司副总经理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6 19:27
公司人事变动 - 公司聘任姜杰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 公司经营与财务概况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环保业务占比91.64%,制造业占比7.58%,其他行业占比0.78%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14亿元 [1]
节能环境(3001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26 19:0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7] 其他报告情形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21] - 公司证券交易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须当日报告[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增持、减持应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20] 报告流程与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并送达文件[3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应预报重大信息[30] - 董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应在当日报告[31] - 与有关当事人签署协议应在当日报告主要内容[32]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3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当日内[3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38]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35] - 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董事会应控制知情者范围[42] - 信息报告义务人未履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5]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9] - 因协议或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或过去十二个月内有特定情形视同为关联人[5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51][52]
节能环境(300140) - 2025-45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12-26 19:06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姜杰曦为副总经理[2] - 姜杰曦任期自2025年12月26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姜杰曦1980年生,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5] - 2018 - 2025年在多家关联公司任职[5] - 姜杰曦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符合任职资格[6][7]
节能环境(30014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12-26 19:0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3] 资金管理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等[5]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7] 责任义务 - 公司董事等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义务和责任[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和股东会按规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7] 监督检查 - 公司须出具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9]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9] - 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占用资金及制度执行情况[9]
节能环境(300140) - 2025-44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6 19:06
人事与管理决策 -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获通过[1] -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修订获通过[2] -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获通过[3] 业绩考核与薪酬 - 中节能环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议案获通过[3] - 2024工资总额清算及2025年预算报告获通过[4] - 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 - 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获通过[6] 制度制定与修订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制定获通过,待股东会审议[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制定获通过,待股东会审议[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获通过[9]
节能环境(3001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26 19:06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负责人等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10]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补充或更正[12]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8][1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知悉重大事件发生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4] - 重大事件出现难以保密、已泄露或市场有传闻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6] - 已披露重大事件进展变化,如董事会决议、协议变更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36]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7]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49] - 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49] 其他披露事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的情况拟发生较大变化需及时披露[46] - 公司应在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50]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51]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51]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前需经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查等程序[54]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5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6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65]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65] -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65] 其他制度要求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披露[70]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6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74]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可申请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77]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8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86]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8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