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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3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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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3002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任命[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6]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半数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8]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6] - 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其他规定 - 内审部门每季度报告,每年提交内审报告[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5]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8]
富瑞特装(30022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关联交易规则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须履行决策程序、执行回避原则并披露信息[7]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担保规定 - 公司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资金占用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有规定[11]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和董事会批准,可“红利抵债”[16] 责任制度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4] - 公司董事会对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19] - 全体董事对关联方担保债务风险审慎对待并承担连带责任[20]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26] - 违反制度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27] 其他规定 - 公司按月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交易情况汇总表[1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
富瑞特装(30022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 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张家港富瑞特 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 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子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 负责人及其指定联络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联络人;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制定联络人; (四)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 ...
富瑞特装(3002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担任[11]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1]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不得担任[11]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独立董事任期与提名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7]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披露[9]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以上同意[22]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2名或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深交所报告[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4]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26] - 2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其他情况处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20]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1]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3]
富瑞特装(300228) -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董事津贴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20,000元[3] - 正、副董事长每人每年100,000元[4] - 外部董事每人每年80,000元[4] - 内部董事每人每年60,000元[4] 津贴规则 - 津贴自批准任职当月起算,按月支付[4] - 离职或放弃次月停发[4] - 受处分董事会可提扣减或停发议案[7] 其他 - 差旅费及履职费用公司据实报销[6] - 制度2025年8月18日发布[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6]
富瑞特装(3002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并股东会决定[3] - 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5]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出选聘议案[6] - 审计委员会应调查其执业质量等并形成书面意见[7][8]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9] 评价要素与费用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报价不高于15%[10] - 以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选聘程序与聘期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等[13] - 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发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0天通知[17] - 改聘公告需披露多项内容[19] - 原则上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9] 文件保存与监督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在年度评价意见中[21] - 发现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3] - 事务所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富瑞特装(3002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价值[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方面[6]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多种形式[6] 活动规范 - 活动开始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拒绝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7]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7]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交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8]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活动结束后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0] - 拟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通知[20] 危机与重大事项处理 - 危机事件发生后制定危机公关和投资者沟通计划并实施[22]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说明会,董事长等责任人参加[12] 工作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协助[15] - 证券事务部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机制,可列席重要会议并问询情况[16] 人员管理 - 董事等接受采访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形成书面记录[18] - 对董事等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重大活动做专题培训[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20] 投诉与纠纷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纠纷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20][21]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事前预约并签署《承诺书》制度[23]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4] - 与特定对象交流资料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4]
富瑞特装(3002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5][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独董同意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独董同意并披露[9][10]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审议程序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2] 关联人管理 - 公司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做好登记管理[6] 关联交易事项范围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14] 财务资助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审议前置要求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4]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豁免情形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6] - 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8]
富瑞特装(3002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7: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体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 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全资子公司; 2、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 方式形成的公司控股超过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 子公司;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 范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 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持有其股 ...
富瑞特装(3002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7:01
第一条 为完善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 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 任。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