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3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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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30024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 ...
迪安诊断(300244)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 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由提名委员 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 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代为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的董事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 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 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
迪安诊断(30024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 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
迪安诊断(3002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 ...
迪安诊断(300244) -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及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委托理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 有效控制决策及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 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 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 理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
迪安诊断(30024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 司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母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 括: (一) 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三)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母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 ...
迪安诊断(300244)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资助分为对内提供财务资助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对内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对合并报表、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 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 行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 ...
迪安诊断(30024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 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
迪安诊断(300244) -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 特决定下设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的董事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 事会予以撤换。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
迪安诊断(30024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8: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 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