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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3002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08 1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2025年12月起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16] - 可对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部门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6][8] 登记与保存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9] 披露情况 - 信息泄露或原因消除等需核实审批后及时披露[10] 人员责任 - 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违规追究责任[11][13][1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5]
星星科技(3002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8: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业绩预告与关注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4]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关注[15] - 公司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有相关规定[15] 重大事件与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1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项[1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项[19]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项[19] 审计与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1]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承担具体工作[2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3]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23] - 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23][25] - 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深交所审核登记、媒体公告等流程[24][25] 监管应对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及时报告董事长,核实后如实报告并回复[26]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内部刊物等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方可发布[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深交所联络、信息保密等工作,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29] 信息披露责任与处罚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3]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6]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38]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9] - 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2] - 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为一级保密信息[43] - 董事长、总经理等作为公司不同层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3]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44] - 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4]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45]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6][47]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49] - 董事会办公室可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信息,问询范围包括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情况[49][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问询,否则视为不存在相关信息[50]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51] - 公司收到法规、业务规则类文件应组织学习,收到函件应研究答复并按需披露信息[52] - 外部信息使用人获取未公开信息需遵守规定,公司报送信息应登记内幕知情人[54][55] -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需经审批,报董事长批准[55] - 外部信息使用人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56]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负主要责任[58] - 因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8] - 部门或分子公司信息报告问题致损失,董秘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58]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8] - 本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61] - 违反本制度,除按公司规章担责外,公司应向监管报告违法情况[6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61]
星星科技(3002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8 18:16
投资者关系管理依据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与目的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7] - 目的是促进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等[8]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领导[9] - 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8]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与内容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13] - 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3] 投资者沟通与活动安排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4]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并提前发布公告[14]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6]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9] 投资者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2] - 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22] - 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22] - 董事会办公室应定期排查风险隐患[23] - 处理投诉发现违规应立即整改并披露信息[23] - 处理投诉遵循公平披露原则,回复时间不早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24] 制度相关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26] - 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7]
星星科技(3002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8 18:16
重大信息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信息[12] - 公司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重大信息[1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重大信息[1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属重大信息[14]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信息[14] 股东股份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适用本制度[5] - 公司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出售或转让股份应报告[15] 信息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补充重大事项书面材料并组织披露[17] - 重大信息经董事会审批应汇报并按规披露[17] - 董事会办公室按规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披露事项[18] - 未授权部门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20] - 制度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并于批准日实施[21]
星星科技(300256) -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2025-12-08 18:16
业务目的与交易要求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7] - 特定金额条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制订、执行方案,审计部负责审查监督[11] 报告机制 - 财务中心每季度上报业务盈亏情况[12] - 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并报告情况[13] - 汇率剧烈波动及业务出现重大风险及时上报[19][20] 披露标准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特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9] 档案保管 - 业务计划等档案保管10年,原始档案保管15年[19]
星星科技(3002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8: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1/2[7] - 公司收辞职报告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 - 董事任期结束后2年对公司和股东承担忠实义务[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0] 交易与决策 - 5种情况交易需董事会审议通过,资产总额占比超10%[12] - 公司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且2/3以上董事同意[14]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况可豁免)[14]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14] - 关联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会议相关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分别提前10日和3日书面通知[2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22] - 一名董事不超2名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2人委托董事[26] 表决相关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32][33] - 董事表决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重选,拒选或离场视为弃权[33] - 规定情形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34] - 1/2以上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3][35] -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事项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9]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0] - 董事会决议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43] - 董事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43] - 未经决议实施损害股东利益行为人负责[43] - 规则未尽依国家法律,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4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6][47] - 文档为江西星星科技2025年12月内容[48]
星星科技(30025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2-08 18:16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5] - 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7] - 发布或回复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9] 信息发布要求 - 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公平性,不选择性回复[10]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涉及不宜公开信息[10] 审核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问题、拟订内容,提交董秘审核[13] - 董秘审核信息,重要或敏感回复可报董事长审批[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其制订、修改和解释[16]
星星科技(3002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2-08 18: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选举产生[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9] 审计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等,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3] - 监督指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4]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工作[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每季度召开一次[23] - 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3]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9]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9] - 临时股东会在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19]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2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1] 资料保存 - 会议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5]
星星科技(3002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8:16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星星科技(3002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8 18:16
选聘规定 - 公司选聘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按本制度执行,专项审计可参照[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或干预审计委员会选聘[5]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10] 选聘方式与要素 - 公司可多种方式选聘,续聘符合要求的可不公开选聘[11]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以满足要求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13] 选聘程序与调查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发布文件等多环节[13] - 审计委员会可多种方式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等并形成书面意见[14] 聘期与人员限制 - 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和质量[1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人员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信息[17] 改聘规定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9] - 四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无特殊情况不改聘[19][20] - 改聘公告需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内容[2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3]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处理相关责任人[24] - 事务所出现三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