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3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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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3002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披露[7]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营业收入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披露[7] 关联交易与诉讼仲裁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9]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重大风险与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11] -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变更名称、经营方针、会计政策等[13] - 控股股东变更或股份转让受限需及时报告董事会[14]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等[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提供重大信息[15]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7] - 报告人在特定时点需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项并提供文件[19] - 重大信息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交至董事会秘书[20]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后按规定披露[21]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报告责任人对重大信息的真实性等负责[23] - 违反制度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温州宏丰(30028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制度与负责人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日常事务[5] 信息披露 - 公司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8] - 公司在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应提示风险[8] 股东与活动 - 公司应做好股东会组织安排,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1] - 公司通过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活动[14]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活动[15] 沟通管理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并公布记录资料[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工作办法等并组织实施[6]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6] 参观与咨询 - 公司可邀请投资人等参观,应避免其获悉未公开信息[20]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公司应合理安排并要求签署保密协议[21] -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变更需公告[23] 委托与媒体 - 公司必要时可委托投资者关系顾问,避免其服务同业竞争企业[25] - 公司可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不得通过其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0] 其他 - 公司不得向证券分析师等提供未公开重要信息,避免出资委托报告[28] - 公司应区分宣传与新闻报道,核查相关文件[3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实施[33]
温州宏丰(300283)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1][2][16] 印章管理 - 法务部统一归口办理公司印章刻制,私自刻制追究责任[4] - 新印章启用和废止前需分别填写相关登记表和申请单[4] - 公司印章适用范围包括公文、合同、财务报表等[6] 用印审批 - 用印实行事前审批制度,“谁审批、谁负责”[7] - 原则上不在未填或未填完整材料上盖章,紧急经总裁批准除外[7] 文件处理 - 已盖章未使用文件,申请人交回印章管理人员销毁[8] 监督检查 - 审计部不定期检查印章和用印情况[12] - 违反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温州宏丰(3002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定期报告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8]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中期报告[8] - 应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8]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8] - 若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18] 临时报告 - 除定期报告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披露[12]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2] - 开展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等活动属于重大事件需披露[12]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将重大事件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4] - 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时及时首次披露[15] -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5] - 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后披露,重大事项需经审议[19] 信息披露流程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1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证券部或指定部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后报送[20] - 重大事件信息由董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董事长和董秘,董秘组织披露[20]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发生启动内部流转,董秘草拟公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21] 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3] - 董事会秘书应在履行审批手续后公开披露除股东会、决议以外的临时报告[24]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25]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长、总裁为公司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者会被处分[39] - 财务总监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44] 其他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0]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及时披露[30] - 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秘密的信息可豁免处理[31]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32] - 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需填写相关表格[33]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月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2]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42] - 审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情况[44]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45]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47]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77 - 85515911[47] - 传真为0577 - 85515915[47]
温州宏丰(30028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20:46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 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 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 ...
温州宏丰(30028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2] - 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要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项[3] 治理结构 - 股东会行使公司重大事项表决权,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6]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6] 风险识别 - 公司识别内部风险关注人力资源、管理等因素[11] - 公司识别外部风险关注经济、法律等因素[11] 风险控制 - 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多种控制措施控制风险[1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应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并制定相关政策程序[14] - 公司财务定期取得并分析分、子公司月度报告[15] - 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和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15] 关联交易 -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17] - 关联交易应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1] - 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担保能力[21] 募集资金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按规定使用和监管[25] - 募集资金使用需跟踪项目进度,确保按计划实施[25] 重大投资 - 公司重大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等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29] - 重大投资项目需指定专门机构评估和监督[29]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联系人[33] - 出现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责任人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33] - 公司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4]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36] - 公司审计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报告内审工作[37]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37] - 董事会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需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7]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5][37][3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内控评价报告并出具意见[36]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8] 绩效考核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8][39]
温州宏丰(300283) - 金融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业务目的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交易[2] 决策权限 - 董事会有权批准不超前一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总额30%的金融衍生品投资方案[9] 组织架构 - 金融衍生品业务决策小组办公室由公司总裁等相关人员组成[5] 业务流程 - 业务操作流程为决策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方案,负责人审批,交易员执行[13] - 资金调拨流程为交易员操作、填报申请表,相关负责人审批,财务部调拨并备案[13] 风险控制 - 财务部负责资金风险控制并提供分析数据[16] - 审计部负责操作风险监控,特定情况应报告[16] 信息披露 - 交易业务需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亏损达或超规定标准应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4] 档案保存 - 业务原始等业务档案及开户等档案保存至少15年[26] 责任划分 - 按规定执行风险由公司承担,违规行为由行为人担责[28] 制度说明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1]
温州宏丰(3002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十年[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薪酬相关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9] 委员相关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6] 其他 - 公司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2025年12月[30]
温州宏丰(30028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1] 人员配置 -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7]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并报告结果[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计划与报告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11]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前应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对象[14]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应在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4] - 被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4]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决定有异议可在15天内提出复审[14]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等对内控建立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7] -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含董事会声明等七方面内容[17][1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需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8]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8]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终结,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0]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等特性并记录在工作底稿[20] - 审计部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20] 奖惩措施 - 公司可对审计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内审人员给予处分或并处罚金[22] 违规处理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审计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由董事会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22][24]
温州宏丰(30028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20: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议 - 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8种事项[8][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1] 关联交易额度与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裁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3]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且需特定程序审议[14]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15] - 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5] 特殊交易情况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17] 监督与追责 - 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履行监督职责[19] - 因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