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搜索文档
飞利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0: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12 层会议室 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士玉女士主持。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 ...
飞利信: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20:3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到9:25,9:3 ...
飞利信: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2024-04-19 20:3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 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有资产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 5,855.15 万元;同时对因 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其 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 479.63 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 司财务、资产、经营状况,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商 誉、无形资产、存货、应收款项等各类资产 ...
飞利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19 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3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 ...
飞利信: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19 20: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 年 4 月 | | | | | 关于本报告 | 2 | | --- | --- | --- | | | 董事长致辞 | 3 | | 第一节 | 公司基本情况 | 5 | | 一、 | 公司概况 | 5 | | 二、 | 公司文化理念 | 7 | | 三、 | 公司治理 | 7 | | 四、 | 公司社会责任 | 8 | | 第二节 | 助力新型数字城市建设 | 9 | | | 一、战略合作 | 9 | | | 二、业务领域 | 10 | | 第三节 | 保护相关方权益 | 13 | | 一、 |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 14 | | 二、 |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15 | | 第四节 | 员工价值 | 15 | | 一、 | 员工关怀 | 15 | | 二、 | 员工竞聘 | 15 | | 三、 | 员工安全 | 16 | | 四、 | 关爱女职工 | 17 | | 第五节 |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 17 | | 第六节 |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 17 | | 第七节 | 未来展望 | 18 | (三)报告的发布周期: ...
飞利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汉坡)
2024-04-19 20: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汉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 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 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20 ...
飞利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荣)
2024-04-19 20: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 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对会议议案 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 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 下: 二、2023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 ...
飞利信: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20:3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具有从事 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 ...
飞利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0:38
(三)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亦未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对独立董事李 荣、王汉坡、张明照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 (一)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亦非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六)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 ...
飞利信: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8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2020 号 目 录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3-4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2020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202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飞利信公司编制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飞利信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