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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9 20:3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 -0.19 | -0.33 | 42.23% | | --- | --- | --- | --- | | 收益(元/股)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49% | -24.72% | 6.2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 -17.73% | -24.64% | 6.91%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0.0355 | -0.0121 | 393.25% | | 额(元/股) | | | | | 项目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 | 归 ...
飞利信: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20:38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2020 号 目 录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3-4 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2020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202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飞利信公司编制的《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飞利信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
飞利信: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2024-04-19 20:3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 计政策及财务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所有资产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共计提减值准备 5,855.15 万元;同时对因 债务人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债务人公司注销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其 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 479.63 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及核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 司财务、资产、经营状况,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商 誉、无形资产、存货、应收款项等各类资产 ...
飞利信: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20:38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具有从事 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 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 ...
飞利信: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0:38
(三)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亦未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 定,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对独立董事李 荣、王汉坡、张明照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 了评估: (一)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亦非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六)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 ...
飞利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20:3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2023 年度 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经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经 2023 年第二次临 1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长期 ...
飞利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20: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2029 号 目录 审计报告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 | ---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101 |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2029 号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飞利信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 ...
飞利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汉坡)
2024-04-19 20:38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汉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 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 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维护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20 ...
飞利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4-19 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24-013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准则 ...
飞利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明照)
2024-04-19 20:38
(张明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董事会, 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客观审慎发 表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 情况报告如下: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