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贝德(3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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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2 20:5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本公司现任监事;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应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
硕贝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20:50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硕 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硕贝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2 20: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硕 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对硕贝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3号)同意,公司向14名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976,577股,发行价格为11.53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32.8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983,123.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硕贝德: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2 20:50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6]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履职与会议 - 总经理因故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2] - 三分之一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联名提议时,总经理应立即召开临时办公会议[23]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1] - 总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2] - 总经理负责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11] - 总经理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决定聘任或解聘部分负责管理人员[11][12] 报告事项 - 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金额5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金额1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金额5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重大行政处罚金额5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8] - 公司与其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30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9] - 公司与其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总额30万元以上需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9] 薪酬与细则 - 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31] -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33]
硕贝德: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2 20:5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提名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管人员。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
硕贝德:《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2 20:5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1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节 股份终止上市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董事 25 | | 第二节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硕贝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2 20:50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 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在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
硕贝德: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2 20:50
业绩总结 - 2024年4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2] - 第四季度信用减值损失1078540.06元,资产减值损失 - 7222906.90元[3] -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减少2023年Q4利润总额6144366.84元[19] 数据详情 - 不同账龄应收款项预期损失准备率5% - 100%[12]
硕贝德: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2 20:50
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113 号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 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致: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惠州硕贝德无 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公司 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硕贝德: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20:50
担保与授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对外担保额度8.02亿元,占2023年经审计归母股东权益77.56%;实际担保余额4.245328亿元,占比41.06%[7] -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18亿元人民币及13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接受硕贝德控股及朱坤华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2] 利润分配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现、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 公司治理 - 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多项议案表决同意票9票[1]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6] -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14]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13]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6] - 2023年度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0] - 2023年度公司按规定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无违规情形[15] 其他决策 -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7] - 同意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18][19] - 金日工业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不涉及业绩补偿事项[20] - 公司提名夏永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1] -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21][22] - 多项制度修订议案获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2 - 40] - 公司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8] -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9日下午2: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