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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教育(30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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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开元(30033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1 18:4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 -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7]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7]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扣押等情况超总资产30%[9] 股权变动报告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11]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2]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人员、控股股东等[2] 重大信息内容 - 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事项及进展[5]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3]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原因等,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14]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长报告,两工作日内填报告单并抄送董事会秘书[15] 内部信息告知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第一责任人[20]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0] 信息工作部门 - 证券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20] 内部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全体董事等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20] 重大信息报送要求 - 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送交董事会秘书[21] 制度生效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4]
ST开元(300338)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11 18:47
审计部门职责 - 负责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工作,负责人任免由董事会决定[8] - 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将重大事项作为必备检查项[9] - 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9][10] 审计委员会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2] 报告披露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14] 问题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内控问题,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ST开元(3003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1 18:4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5] 内幕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属内幕知情人[6] 登记备案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备案,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2] - 如实、完整、及时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等信息[9] - 董事长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办理相关事宜[9] 信息管理 - 重大事项或披露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董事等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及时告知相关情况[11]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1]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13] 信息发布 - 对外信息发布经信息发布部门填写、证券部初审、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字确认[24] 报备方式 - 内幕信息报备一事一报,不同知情人名单分别报送备案[28] 保密承诺 - 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保密,不买卖公司股票[30]
ST开元(300338)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2-11 18:47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范指引》)及《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度,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 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计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ST开元(3003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8:47
第一条 为加强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 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和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内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 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 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股东价值,同时为公 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 ...
ST开元(30033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11 18:47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 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本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ST开元(3003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2025-12-11 18:47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完善开元教育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任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开元教 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未连任、解任等离任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披 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统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继任者的甄选及培养计划,以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 ...
ST开元(3003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2025-12-11 18:47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
ST开元(30033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11 18:47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 ...
ST开元(30033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11 18:47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 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禁止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