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3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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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23:24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
三联虹普:三联虹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2024-04-24 23:2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961 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41.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43.65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73,556.3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0.80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35.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
三联虹普: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孙燕红已离任)
2024-04-24 23:22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 2 次,本人亲自 出席董事会 2 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燕红) | 姓名 | 应出席董事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 --- | --- | --- | --- | --- | --- | | | 会次数 | 次数 | 次数 | | 亲自出席会议 | | 孙燕红 | 2 | 2 | 0 | 0 | 否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
三联虹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三联虹普2023年度内控鉴证报告
2024-04-24 23:2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三联虹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天衡专字(2024)00679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nof.gox.cn)" 我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 报告编码:苏24TSMRY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天衡专字(2024) 00679 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三联虹普公司") 董事会《2023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 2023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 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 ...
三联虹普: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23:2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 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规划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战略 规划组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各技术方 向带头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4月 ...
三联虹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4 23:2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规则 等以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 ...
三联虹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4-24 23:22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年4月修订)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储存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三联虹普: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23:22
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吴清华主持,应与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充分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 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
三联虹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04-24 23:22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及《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备案工作,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 ...
三联虹普: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3:22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北 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杨庆英、赵庆章、赵向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杨庆英、赵庆章、赵向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