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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华腾(30048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 ...
蓝海华腾(3004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 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
蓝海华腾(30048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 ...
蓝海华腾(3004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担保合同 或者协议,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 执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 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
蓝海华腾(3004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8] 管理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9]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10]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1]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董秘为负责人[13] - 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13] 人员要求 - 从事工作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5] 工作职责 - 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职责[16] - 保障投资者权利,处理诉求[16] 活动管理 - 活动建立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17] - 避免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接受调研和采访[19]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可举行业绩说明会[26] 沟通方式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交流,指派或授权董秘和证代处理信息[33] - 详细答复投资者提问,整理刊载重要问答[33][35] 说明会规则 - 5种情形应召开说明会,提前公告,非交易时段召开[24]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持续督导期鼓励保荐代表人参加[26] 调研要求 - 妥善接待调研,履行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8]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8]
蓝海华腾(300484)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准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应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允许开展以投机为目的套期保值业务。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 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套期保值对象所列明货 币币种、金额、到期期限等,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约定的内容应与上述内容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 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 ...
蓝海华腾(300484)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 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 一步维 ...
蓝海华腾(3004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 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 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公司股票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 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信 ...
蓝海华腾(3004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
蓝海华腾(30048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27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 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1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机 构或职能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