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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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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委托理财审议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5]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5] 理财资金管理 - 资金为闲置自有等,不挤占运营和建设资金[2] - 不得规避审议披露或变相资助他人[2] 理财流程规范 - 子公司理财需上报审批[2] - 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6] - 选良好受托方签书面合同[9] 监督与制度 - 董事会关注执行效益,处理异常[9] - 制度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1]
中亚股份(3005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文件发布后确保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8] - 选聘结果及时公示,含拟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8] 选聘要求 - 改聘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相关人员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2] 改聘情况 - 四种情况应改聘,含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3]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形不得改聘[13]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董事会通过议案通知各方,前任可在股东会陈述意见[14] - 改聘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4] 文件保存与监督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6] - 发现违规按情节处理责任人[16] - 股东会不再选聘严重违规事务所[18]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6] - 续聘评价为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4]
中亚股份(300512) -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得授予个人或经营管理层[10] - 衍生品交易需提供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0] - 衍生品亏损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一千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除特定投资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董事会审议[10] - 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1] - 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投资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21] 融资审批 - 财务部统一受理融资申请,初步审核后按规定权限报批[16] - 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报公司总裁审批[18] - 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在40%以下报公司董事会审批[18] - 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融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18] 融资管理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公司财务部门登记备案[23] - 获批准融资事项90日内未签合同,超时限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须重新审批[23]
中亚股份(3005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子公司管理 - 公司能实际控制的持股低于50%企业属控股子公司[2] - 子公司需编制年度经营与财务预算、月度预算和经营分析报告并汇报[8] - 子公司组织架构、人员任命等需报公司审批[11] 财务管理 - 子公司会计核算和管理应遵循准则和公司规定[13] - 子公司执行统一财务制度,预算经审批后执行[13] - 子公司处置资产、借款、担保需报公司批准[13][14]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适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制定相应制度报备[16]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7] 审计监督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进行内外部审计监督[18][19] - 审计委员会为决策机构可发起临时检查[19] - 子公司应配合审计并整改缺陷[19][20] 股权变动 - 子公司投资变动含中止或终止经营等情形[22] - 公司转让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22] 违规处罚 - 子公司违规将视情节处罚[24]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每半年一次[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成员可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再进行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1]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 出席会议成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6] - 工作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中亚股份(300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8] - 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0] - 董事等违规情节严重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
中亚股份(300512)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印章适用范围 - 公司及子公司适用该制度[2] - 公章用于上报国家机关有法律约束力文件[3] - 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签章文件等[3] - 财务章用于财务部对外票据及凭证[3] - 合同专用章用于部分协议合同[3] - 董事会印章用于董事会名义公告等[3] 印章管理原则与制度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0] - 使用实行事前审批,OA填《用印申请》[13] - 严禁私带公章外出,外借需申请登记[14][15]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8]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违规行为 - 未执行保管原则[19] - 专管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19] - 签批人越权签批[19] - 用印未履行签批程序[19] - 发现越权签批处理不当[19] - 管理人员无理由拒绝用印[19] - 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19] - 存在其他违反制度行为[19]
中亚股份(3005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担保原则与责任 - 公司对外担保须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董事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担责[3] 担保条件与审批 - 公司可对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担保,不符条件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担保管理与监督 - 担保事项印章使用审批需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或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或资产对外提供担保[16] - 公司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7]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19]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偿债,若未履行义务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9]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 信息披露 - 披露担保事项时,应披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时,应及时披露[25]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董事、高管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2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中亚股份(3005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会议召开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会前三天通知[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2] - 专门会议须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决策规定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会议讨论,部分需过半数同意[4] 会议要求 - 记录讨论事项基本情况、意见依据等内容[4] - 独立董事应发表审核意见,特殊情况需说明理由[4] 公司责任 - 保证会议召开,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费用[5] 保密与制度执行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6]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6]
中亚股份(3005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核与登记 - 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 - 登记相关事项并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7] 申请与报送 - 相关部门、子公司申请需审批[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