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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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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每半年一次[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成员可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考评流程 - 先由董事和高管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再进行绩效评价,最后报董事会[11]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5] - 出席会议成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6] - 工作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中亚股份(300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2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18]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18] - 通过派现等提案需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0] - 董事等违规情节严重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
中亚股份(300512)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印章适用范围 - 公司及子公司适用该制度[2] - 公章用于上报国家机关有法律约束力文件[3] - 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签章文件等[3] - 财务章用于财务部对外票据及凭证[3] - 合同专用章用于部分协议合同[3] - 董事会印章用于董事会名义公告等[3] 印章管理原则与制度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0] - 使用实行事前审批,OA填《用印申请》[13] - 严禁私带公章外出,外借需申请登记[14][15] 制度制定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8]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违规行为 - 未执行保管原则[19] - 专管人员未妥善保管印章[19] - 签批人越权签批[19] - 用印未履行签批程序[19] - 发现越权签批处理不当[19] - 管理人员无理由拒绝用印[19] - 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19] - 存在其他违反制度行为[19]
中亚股份(3005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中亚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相互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 ...
中亚股份(3005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为履行职责。当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 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上述 三至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提名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1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所需的信息收集和文件起草 等工作,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小组成员由提名委员会聘任。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 ...
中亚股份(3005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信息披露管理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特定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核与登记 - 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 - 登记相关事项并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7] 申请与报送 - 相关部门、子公司申请需审批[8]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中亚股份(300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在发生后一日内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事项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诉讼和仲裁事项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1] - 预计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应及时报告[13]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应及时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14] - 通过接受委托或者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增持、减持公司股票时,应在股票变动当日收盘后告知公司[14]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情况[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的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8]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进行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0] 信息管理相关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及具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包括多类人员[22] - 公司根据未公开重大信息对股价影响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6] -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6]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26]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报告重大信息需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当日内[27] - 不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1] - 未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或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属于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31]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职务处分[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战略决策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日通知成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其他规定 - 战略研究小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11] - 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 出席成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