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3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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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3005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17:32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等[2] 重大事项范围 - 重大事项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4] 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4]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3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8] -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含全年营业收入等多项数据[38] 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 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守公平原则[9] - 信息披露采用中文文本,同时使用外文文本需保证内容一致,歧义以中文为准[12] 披露媒体与时间 - 指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报刊及网站为刊登信息媒体[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31]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33]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34]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35] 审计相关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9] - 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满足两种情形之一时应当审计[39] -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除外[39] 违规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按规定提交多项文件,违规要纠正并披露[40] - 信息披露责任人失职致违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55] 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0] - 董事长、总经理等为各层面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0]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根据规定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和复牌[15] - 深交所可因多种情形决定公司股票的停牌和复牌[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参股公司按规定处理[1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2]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证券部负责管理[53]
联得装备(30054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12 17: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披露条件与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漏等条件[7] - 涉秘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7] - 申请经证券事务部审核、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审批[9] 登记与责任 - 暂缓、豁免事项登记并保存档案不少于10年[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
联得装备(3005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2 17:3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不得由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担任[3] - 不得由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担任[4]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4] 独立董事提名与公示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5] - 候选人详细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6]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6] - 被解除职务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规定,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7] 独立董事比例与职责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3]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10] -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11] 独立董事意见与报告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括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12] - 对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等情形应向相关部门报告[12] 其他规定 - 2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事项,董事会应采纳[14]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费用由公司承担[14]
联得装备(30054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12 17:32
担保审批规则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视为对外担保[2] -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4]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4]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4]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且关联股东回避[15] 担保管理 - 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按累积原则计算[16] - 对外担保批准后须订立书面合同[17] - 担保合同应包含主债权种类数额等内容[19]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和法律部门负责[22] - 财务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工作[23]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24] 担保追偿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5]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25] 违规责任与制度生效 - 违反制度提供担保相关人员需赔偿并担责[2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2]
联得装备(3005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2 17: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关于 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 ...
联得装备(30054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2 17: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第 1 页 共 52 页 | | |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深圳市联得自动化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738806748A。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888号文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83 万股,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Lian ...
联得装备(300545)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12-12 17:32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范凌鹤 王文若 张玮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二次专门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2025 年 12 月 8 日 ...
联得装备(3005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2 17: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 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位设置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 责完成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工作。 公司设立的证券事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 ...
联得装备(3005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12 17: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 ...
联得装备(3005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2 17:32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得 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 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 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 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