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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3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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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聘任行政总裁
证券日报· 2026-02-01 20:58
公司人事变动 - 贝达药业于2月1日发布公告,聘任童佳女士为公司行政总裁 [2]
贝达药业:聘任范建勋先生为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证券日报· 2026-02-01 20:58
公司人事任命 - 贝达药业于2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聘任范建勋为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2]
贝达药业: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日报· 2026-02-01 20:58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日,贝达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聘任吴灵犀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
贝达药业:聘任丁列明先生为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
证券日报· 2026-02-01 20:58
公司人事任命 - 贝达药业于2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一项重要人事任命 [2] - 公司聘任丁列明先生为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 [2]
贝达药业:公司聘任万江先生为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证券日报· 2026-02-01 20:58
公司人事变动 - 贝达药业于2月1日发布公告,聘任万江先生为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2]
贝达药业:1月3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1 16:43
公司治理动态 - 贝达药业于2026年1月30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行业市场事件 - 金价在30小时内暴跌670美元 [1] - 在金价暴跌前的两周内,金价曾狂飙21% [1] - 此次金价剧烈波动与特朗普的大动作有关 [1]
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2026-02-01 16:30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等五个专门委员会[2] - 各委员会组成人数及召集人要求不同[7][8][9][10][11]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1] - 其他委员会需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议且出席[11] - 会议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3] 职责与资料 - 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财务信息等事项[16] - 提名委员会遴选、提名并审查候选人资格[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相关部门提供资料[17]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讨论决议提交董事会[17]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审议通过实施[19] - 细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2026年1月)
2026-02-01 16:30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变更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16] 股东信息 - 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22.2400%[15] - 浙江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9600%[1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特瑞西创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10.7000%[15] - 贝达医药公司持股比例7.9569%[15] - 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7.5000%[15] 股份规则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董事会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5] - 公开发行A股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5]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33][34] 股东会规则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1] - 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1]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43]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48][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规则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7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合并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71]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80]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4][128] 其他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12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43]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刊登公告和信息[141]
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2-01 16:30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14]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人员责任与意见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若有异议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5]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5] 其他文件编制与公告 - 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核准后在证券发行前公告[7]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审核公告[9] 股份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应披露[17][26] 信息报告制度 - 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24小时内报告[22][25][27]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负责人等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5]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26]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9] - 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9] 异常交易处理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1] 资料保管 - 证券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4]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2] 监督与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行为,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处理建议[33] 保密协议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35]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38] 制度自查与执行 - 董事会定期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自查并披露执行情况[32] 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3][34] 信息披露时机 - 重大信息难以保密时应立即披露[37]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可处分并索赔[39] - 部门或下属公司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39]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39] 参照执行与制度修订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41]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按新规定修订[4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41]
贝达药业(300558)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2-01 16:30
减持限制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6]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8]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8] - 30%≤大股东持股<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2%[9] 不得减持情形 - 近3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东和实控人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0]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东和实控人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0]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首发价,首发时控股东等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1] 董高减持限制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1] - 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12] - 董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等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25%[15] 其他规定 - 大股东等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3] - 大股东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16] - 大股东不再是大股东,90自然日内减持仍遵守规定[17] 交易时间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不得买卖[19] - 董高在季报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19] - 大股东等不得6个月内反向买卖[19]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25]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5] - 董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让25%[2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并申报[22] - 董高应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24]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24] 公告与监管 - 董高股份变动后两日内公司应在深交所网站公告[26] - 深交所对大股东及董高买卖股份日常监管[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