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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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关于从扬州富海光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部分份额并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2024-08-01 19:37
投资变动 - 2019年6月公司以10000万元增资富海光洋基金[1] - 本次减少认缴和实缴出资3000万元,剩余7000万元[4] - 减资对价35706345元,2024年分两期收款[4] 基金情况 - 基金原存续期3年,已延长2年,现再延长5年至2029年7月8日[3][7] - 延长后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再收管理费[7] - 投资标的为常州光洋控股18.218%股权[6] 影响与安排 - 退出份额和延长期限对公司无重大影响[8] - 公司将关注进展并做好信息披露[8]
扬帆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7-22 18:09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帆新材,证券代码:300637,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07 月 18 日、2024 年 07 月 19 日、2024 年 07 月 2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就相关事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经董事会核实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特别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 ...
扬帆新材: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4-07-08 21:41
股东减持计划 - 新帆投资持股10,755,460股占比4.58%,拟减持不超4,695,000股占比2.00%[3][5] - 董高合计持股435,860股占比0.19%,拟减持108,900股占比0.05%[5] - 新帆投资减持期为2024年7月12日至10月11日[6] - 董高减持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10月29日[7][8][9][11][12] - 新帆投资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董高为集中竞价[6][7][8][9][11][12] 减持限制与承诺 - 新帆投资上市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不超100%且不低于发行价[14] - 自然人董监高任职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15] - 刘辉、樊相东等已履行持股承诺,无违规情形[16] 减持影响与说明 - 减持计划实施有时间、价格及完成的不确定性[17] - 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7]
扬帆新材: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6-24 17:54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立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叶立群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治理、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叶立群先生在 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24 日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叶立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叶立群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叶立群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良好交接, 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
扬帆新材: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6-13 17:2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5085889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樊彬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肆佰柒拾伍万零壹佰叁拾人民币元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信息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原营业 执照上的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公司章程》上的 地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统一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0)。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 ...
扬帆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6-06 18:31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6月4 - 6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30%,属异常波动[3]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补充、更正,无未披露重大信息[4] - 无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5][6] 经营情况 - 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重大变化[4] 股东情况 - 大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及筹划重大事项,异常波动期无买卖股票情形[4] 报告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无需修正[7]
扬帆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2024-06-03 19:59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帆新材,证券代码:300637,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6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目前不生产光刻胶,公司光引发剂产品也不涉及半导体相关领域应 用。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3、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一季度都处于亏 损状态。受光引发剂行业竞争加剧、价格下行的影响,公司 2023 年引发剂营收 及营收占比率同比都有所下降。外加产能利用率较低等因素影响,2023 年公司 引发剂类产品毛利率为-8.96%。公司目前未发现行业有明显的变化趋势,公司 2024 年经营 ...
扬帆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28 17:58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帆新材,证券代码:300637,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05 月 24 日、2024 年 05 月 27 日、2024 年 05 月 2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就相关事项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经董事会核实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
扬帆新材: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9:49
会议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前20日通知股东[4] - 2024年5月22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代理人8名,持股100,103,520股,占比42.6426%[6]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股东4名,代表股份21,400股,占比0.0091%[6]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99%,如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7][9][11]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16]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17] 会议合规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规定,结果合法有效[32]
扬帆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9:49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22日14:00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3] - 公司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6] - 公告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36]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0,124,9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517%[5]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0,890,8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93%[5]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6]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8]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反对500股,占比0.0005%[9]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弃权500股,占比0.0005%[11]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1,219,820股,占比99.9955%[14] - 《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小股东总表决反对6,500股,占比0.0597%[16] -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04,320股,占比99.9794%,中小股东同意10,870,260股,占比99.8109%[17] -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1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0] -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4]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28]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00,124,420股,占比99.9995%,中小股东同意10,890,360股,占比99.9954%[32] 其他信息 - 关联股东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729,200股、SFC CO., LTD.持股37,175,400股已回避表决[14] - 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金文杰、宁平[33] -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等程序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3] - 备查文件有《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