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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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4-24 23: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 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协助实施。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 比具有竞争力;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效率和质量挂 钩; (四)激励与约束相并重原则:有奖有罚、赏罚分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依据其所承担的职责对应获得相应的津贴,具体标准根据所 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其中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为 ...
扬帆新材(30063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唐青)
2025-04-24 2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俞唐青)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 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俞唐青)197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先后在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浙江宏 达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现任浙江宏达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
扬帆新材(30063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 及非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实施。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 ...
扬帆新材(3006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4 23:4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4-24 23: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扬帆新材料(浙江)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 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
扬帆新材(30063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申杰)
2025-04-24 2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申杰)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 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 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申杰)1983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先后担任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现任北京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 ...
扬帆新材(300637)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4-24 23: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加强公司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扬帆新材(30063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福利-换届离任)
2025-04-24 23:4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 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正式卸任,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张福利)1968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助研,副研,研究员。现任上 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心主任,浙江荣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 2024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情形,认为本人作 ...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4 23:4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扬帆新材料(浙 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与构成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会议的通知、联络、文件资料的 准备、记录、档案管理、决议公告等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