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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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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式。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扬帆新材: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 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 《内部审计准则》、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处 行业 ...
扬帆新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扬帆新 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在其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
扬帆新材: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扬帆新材料(浙江)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市规则》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 ...
扬帆新材: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75.013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浙江扬帆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5085889D。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 费中列支。公司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 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扬帆新材: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 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参照《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应配合 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 易价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 ...
扬帆新材: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 ...
扬帆新材: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之要求,结合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由公司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主体的公司,其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办事处等)信息汇总到各自法人主体 公司一起上报。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子公司自身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贯彻和落实。 第九条 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 ...
扬帆新材: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扬帆 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 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 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 为进行评估。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 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扬帆新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3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 比具有竞争力; (二)基础薪酬确定原则:基础薪酬与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市场 薪酬行情等相结合,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效率和质量挂 钩; (四)激励与约束相并重原则:有奖有罚、赏罚分明。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 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协助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础薪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的规模,按高级 管理人员所承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