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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樊相东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2 19:21
公司人事变动 - 樊相东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 [1] - 辞任后樊相东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职务 [1] 公司财务数据 - 2024年1至12月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精细化工业务 占比100%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34亿元 [2]
扬帆新材(30063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2 19: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 信息披露文件及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7]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22] - 半年度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22] - 季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22] 信息披露审核与披露原则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7]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股票交易及其衍生品种异常波动时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26]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项披露 - 临时报告需加盖董事会公章并由董事会发布[29][30]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及时披露[30] 招股说明书相关 - 公司发行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8][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股东及重大事项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7]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应告知公司[47] 信息报告与备案 - 公司各部门等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在重大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52] - 董事会秘书应在相关人员接受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记录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64] 信息归档与保密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需在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7]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泄密致违规公司可追究赔偿责任[69][70] 部门关注事项 - 子公司需关注是否有对公司产生500万以上的成交额、利润等事件发生[75] - 销售部需关注是否有签署500万以上合同[75] - 采购部需关注是否有签署500万以上合同[75] - 销售部需关注是否出现100万元以上的退货事项[75] - 采购部需关注是否出现100万元以上的退货事项[75]
扬帆新材(3006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12 19:16
内幕信息范围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6]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涉及并购重组等属内幕信息[11] 管理责任与机构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秘办公室为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知情人相关 - 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8] - 知情人负有保密等责任,违规将受处罚[15] 登记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名单备案[11]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1] - 登记备案内容包括知情人姓名、职务等[10] 信息提供与保密 - 向外部提供未公开财务信息应提示为内幕信息[13] - 控制知情人范围,不得外借相关文件资料[15] 违规处理 - 不同主体违规有不同处理方式[15][16] 制度生效与权限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有修订及解释权[18]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2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委员产生与补选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六十日内补选[5] 选任要求 - 董事、高管选任前一至两月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规则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低于10年[14]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18]
扬帆新材(3006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2 19: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完善治理、规范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的含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等[4] - 遵循充分披露等原则[5] 工作相关 - 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8]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8] - 内容涵盖公司战略、财务等信息[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董秘办负责具体事务[10] - 董秘办职责含编制报告、沟通投资者等[11] 信息披露 - 可自愿披露信息,遵循公平诚信原则[13] - 有义务更新和完整披露已披露预测信息[14]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6] - 修订权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扬帆新材(300637)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2 19:16
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 子公司订立标的500万以上重要合同需披露[9] - 发生可能对子公司利润额产生10%以上影响的事件需披露[9] - 子公司1/3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9] - 任一股东所持子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0] 信息披露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汇总信息披露情况[14] - 控股子公司对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5]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公平原则[6]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管理监督部门[6]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纳入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绩效考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各部门关注事项及上报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关注公司500万以上成交额、利润等事件[19] - 财务部关注签署500万以上合同情况[19] - 销售部关注100万元以上退货事项及签署500万以上合同情况[19] - 采购部关注100万元以上退货事项[19] - 生产部门关注公司是否发生诉讼、大额赔偿责任及涉及金额[19] - 各部门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事项当天内上报董事会秘书,紧急情况可先电话汇报[19] - 每月月底填写月度汇总表,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交[19] - 董事会办公室关注公司重大投资行为或购置资产决定[19] - 财务部关注是否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9] - 销售部关注是否准备大型宣传计划/营销计划及花费数额[19]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2 19:16
战略委员会规则制定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六十日内补选[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记录与规则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 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2]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12 19: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3] - 聘任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至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5]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有资格证书[6] 履职与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8][10][11]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制定资本市场战略[10][12] - 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2] 解聘与离任 - 解聘需充分理由,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四种情形可离任[14][15]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空缺处理 - 空缺时董事长代行,可指定人员,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至新人[15] - 原任离职三月内聘新秘书[15] 其他规定 - 履职受妨碍可向深交所报告[18][20] - 保证秘书参加后续培训[17] - 细则自通过日实施,冲突按法规执行[1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8-12 19:16
委员会组建 - 公司于2025年8月制定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1]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二分之一以上[4] 委员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60日内完成补选[5] 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提出建议[7] -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或方案[7] -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7] 会议规则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会,会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规则生效 - 本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3]
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8-12 19: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信息[11]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11] 减持报告规定 - 董高通过深交所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证券账户管理 - 公司董高多个证券账户应按规定合并为一个[17]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8]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 当年可转让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基数[19] - 限售股份解除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锁,在可转让额度内解锁[20] 违规处理措施 - 违反规则买卖股份公司有权处理,违规所得归公司[20] - 严重触犯规定公司交监管部门处罚[23] 规则相关说明 - 管理规则与其他规定冲突按其他规定执行[22] - 管理规则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