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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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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3 21:4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是一家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8)2023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 人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聘任期 ...
扬帆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4-04-23 21:4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 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 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
扬帆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1
2024-04-23 21:4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新材料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625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扬帆新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 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扬帆新材料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
扬帆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21:4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 万元 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7 家 ...
扬帆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21:41
2023年情况 - 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3] - 董高履职无违规,董事会决策合规[5] - 财务制度健全,报告真实公允[5] - 建立完善内控体系[6] - 关联交易合理,无重大收购等事项[6][7] 2024年展望 - 监事会监督依法运作,督促内控建设[8][9] - 检查财务,监督董高勤勉尽责[9]
扬帆新材: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3 21: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为-8773.202873万元[1]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338.053402万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不派现、送股、转增股本[1] - 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会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3][5] - 监事会认为预案合规,同意提交审议[4]
扬帆新材:公司章程
2024-04-23 21:4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第一节 | 监事 30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2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6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7 | | 第一节 | 通知 3 ...
扬帆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21:4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2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14:0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2 日,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
扬帆新材: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3 21:41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住所名称变更情况 为了规范企业地址描述,公司拟完善公司住所登记信息。公司原营业执照上 的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公司章程》上的地址 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现将公司住所统一变更为:浙江 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 25 号。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扬帆新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23 21:4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知情人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选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披制 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