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3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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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22:25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21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 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 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3,226,251.43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19,818,994.34 元。依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为基数,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89 ...
万通智控: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22:25
薪酬方案期限 - 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适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 薪酬标准 - 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1] 薪酬发放 - 董监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3] 薪酬计算 - 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4] 审议生效 - 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监薪酬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4]
万通智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04-24 22:2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7] - 候选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7] - 聘任时应签保密协议,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7][10] 聘任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提名[5] 解聘与补聘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8]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职责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多项职责[11]
万通智控: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22:2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持该委员会各项工 作。另四名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 ...
万通智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舒阳
2024-04-24 22:25
会议参与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6次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独立董事召集并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 - 独立董事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方案决策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6] 激励计划 - 2023年9月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并确定激励对象[4] 投票征集 - 2023年9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8] 特别情形 - 2023年公司无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和关注的情形[9]
万通智控: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4-23 15:41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4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三、审批程序 《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 1 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 构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 ...
万通智控: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16:0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不 高于1,600万元(含)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4.81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 出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 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 ...
万通智控: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7:54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不 高于1,600万元(含)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4.81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 出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 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2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 ...
万通智控: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2-23 17:33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11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不 高于1,600万元(含)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4.81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
万通智控:回购报告书
2024-02-21 18: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 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2、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1,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1元/股(含),资金来源为公 司的自有资金。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4.8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 万股至10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3亿股的比例为0.23%至0.47%,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内。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公司将按照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