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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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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30064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20:0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行政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 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 ...
万通智控(3006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20:05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 ...
万通智控(300643) -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
2025-08-25 20:0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各部门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专项意见。外汇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条 为规范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交易的管理,防范外汇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制度适用于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应 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 ...
万通智控(3006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5 20:0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对公 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 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
万通智控(30064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20:0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确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 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 ...
万通智控(30064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 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的范围及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 ...
万通智控(30064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5 19:5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 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 ...
万通智控(3006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9:5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收 购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及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其 ...
万通智控(30064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8-25 19:47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5-054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监管规则变化,进一 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并制定了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 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 制度(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二)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
万通智控(30064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25 19:47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修订) | 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第一条 为维护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 | |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 | 通股 5000 万股,于 2017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