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3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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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或以上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有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10]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应审阅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6]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二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7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3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30]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0]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31]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35][49]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受损,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委员可免责[50] - 定期会议主要审查公司每季度财务状况和收支活动[23]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46] - 公司须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46]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41] 战略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7]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59]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60] - 委员任职需符合多项条件,不符合条件应辞职或被撤换[60][61] - 人数少于三人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三人暂停行使职权[60][62] - 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66] - 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及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66] - 定期会议应提前7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发出通知[21]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7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7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74]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76]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78]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78][80] 薪酬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89]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91]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91]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94] - 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体系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94]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94] - 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94]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98]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7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98]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103]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1]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09][1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30]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07] - 委员可在闭会期间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116]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117] 提名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2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126] - 召集人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由独立董事担任[12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任期届满前无特殊情形不得无故解除职务[8]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三分之二前暂停行使职权[9]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提名或任免等建议[129][130] - 每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7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20]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8]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0] - 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144] - 定期会议采用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6]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传真方式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41]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新表决[147,144] - 在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时审议议案,不足法定人数时由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145]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146]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各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149]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公告文件等相关资料[153] - 委员可就问题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并获答复[150] - 委员根据资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150]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51] 其他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4][85][121][154] - 议事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154] -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内容或决策程序违法违规,利害关系人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向董事会提出撤销[4] -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内容或决策程序违法,决议无效或可在60日内撤销[55]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无锡威唐工 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并递交书面要求之日计算。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证监 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因并公告。 第五条 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露 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维护审计的 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及《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照本规程做好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第二章审计准备工作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 监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董事与高管规定 - 兼任高管的董事人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总经理权限 - 可决定净资产1%以下固定资产投资等方案[7] - 可决定净资产0.5%以下办公用房装修项目[7] 总经理履职与离职 - 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定代理人选[9] - 辞职提前二个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21] 总经理办公会议 -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部门提前三天申报议题[22] - 重要议题材料提前三天送参会人员阅知[22] 薪酬与决策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4] - 班子成员薪酬等由总经理提建议,董事会决定[24] 细则相关 - 细则生效及修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 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 违规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无 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 治理类 1、 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第一条 为提高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事件 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 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 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之《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遇突发事件 时的处理。 2、 大股东之间在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勉责任,本着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或者已经对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信息,包括: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 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 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 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完善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流程,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具 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相关审批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 ...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网络投票系统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3]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 通知与服务开通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和累积投票相关事项[6]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7] 数据提供与时间间隔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8]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10]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结果认定 -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相同类别股份,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多账户投票视为所有相同类别股份均投相同意见表决票[19] - 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20]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22]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25] 投票数据处理 - 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25] - 信息公司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向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现场投票、合并计票数据及其明细[25] - 公司及其律师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25] 异议处理与结果披露 - 对投票数据有异议应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25] - 公司按规定披露律师法律意见书及股东会表决结果[25]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26]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26] 费用与制度实施 - 公司承担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服务费用[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29]
威唐工业(300707) -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6:3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交易决策与审议 - 与关联法人非担保、非财务资助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决定[16] - 与关联自然人非担保、非财务资助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决定[16] - 与关联人非担保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向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除外情形及程序[19]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20]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按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20]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按出资额适用规定[22]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协议超三年需重履行[22] - 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3]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关联交易以临时报告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提交文件[2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适用规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