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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3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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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0 19:25
会议信息 - 星辉环保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18:00通讯表决召开[2] - 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及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3] -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5月20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
星辉环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7:49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834 证券简称:星辉环材 公告编号:2024-018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修订及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条款请见本公告附件《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 ...
星辉环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6 17:49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 项 报 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01 号"文《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止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48,428,1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工作,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1,149,517.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82,531,583.1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508,617,933.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 号" 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 --- | ...
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6 17:49
监管相关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2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 发表专项意见次数为7次[3] - 培训次数为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13日[4] 资金情况 - 公司误划转2794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转回[5] 业绩情况 - 公司因宏观因素经营业绩下滑[6] 其他情况 - 公司及股东在7项承诺事项上均履行承诺[7] - 保荐代表人无变更[8] - 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事项[8]
星辉环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17:47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 关要求及《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
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7:4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 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规定,对星辉环材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慎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汕 头市星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聚苯乙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事项为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组织架构、资金活 ...
星辉环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7:4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1月10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4842.81万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26.91亿元,净额25.09亿元[8]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为250,861.79万元,投入总额为35,862.82万元[2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6,739.38万元,比例为9.94%[27]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投入2.92亿元,补充流动资金9.1亿元,利息及收益0.96亿元,未使用余额14.03亿元[9] - 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1.6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其中1.61亿元置换募投项目,0.03亿元置换发行费用[14] - 2023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8,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误转27,945.00万元已转回[24] 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1月21日,公司拟用不超20亿元闲置募集和不超10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7] - 2023年1月20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8亿元闲置募集和不超5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余额为119,033.37万元[20] 项目情况 -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项目二期工程调整后投资29,617.92万元,累计投入29,218.53万元,进度98.65%[27] - 该项目二期工程未达预期效益,因行业经济、下游需求及产能利用率问题[28] - 2022年公司调整该项目二期工程部分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由56,357.30万元调为30,994.23万元[28]
星辉环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6 17: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职权行使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职责内容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8] - 成员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一次检查[11] 薪酬审批 - 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8]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3]
星辉环材: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7:4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1月10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91亿元,净额25.09亿元[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万元,投入总额35862.82万元[25]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739.38万元,比例9.94%[25] - 超募资金194504.49万元,未指定用途78504.49万元,补流116000.00万元[26] 资金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投入2.92亿元,补流9.1亿元,收益0.96亿元[2] - 期末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03亿元,现金管理余额11.90亿元,专户余额2.12亿元[3] -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11.90亿元,涉及四家银行[15] 资金调整与项目情况 - 2022年3月31日,1.6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1.61亿元用于募投项目,0.03亿元用于发行费用[10] - 2022年10月25日调整募投项目,原投资总额56357.30万元调为30994.23万元[16] - 2023年7月7日误将27945.00万元募投项目资金补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转回[18] - 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期末投入进度98.65%,效益546.82万元[25] 资金管理决策 - 2022年拟用不超20亿元闲置募集和不超10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2] - 2023年1月20日同意用不超18亿元闲置募集和不超5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3] - 2023年8月29日调整现金管理额度,用不超12亿元闲置募集和不超18亿元自有资金,期限12个月[14] - 2023年经股东大会同意用不超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7] - 2022年和2023年审议通过用5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流议案[26]
星辉环材(30083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7: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834,股票简称为星辉环材[8] 公司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596,300,167.47元,同比下降14.63%[11] - 2023年净利润为80,121,032.22元,同比下降42.78%[1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96,408.33元,同比下降104.02%[1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同比下降44.59%[11]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39,968,644.28元,净利润为26,528,884.71元[12]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1,998,466.95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155,373.35元[14] 行业和产品情况 - 公司所处行业为聚苯乙烯,市场化程度较高,国家政策鼓励和下游持续发展将带动行业整体增长[18] - 公司主要原材料苯乙烯平均采购价格为7,411.26元/吨,较上一报告期平均采购价格下降9.24%[20] - 公司的主要产品聚苯乙烯的设计产能为35万吨/年,产能利用率为60.20%[25] - 公司在聚苯乙烯行业具有领先地位,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先进的生产技术,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26] 费用和税务情况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为1,809,920.14元,同比增长11.41%[41] - 公司2023年管理费用为20,339,513.78元,同比增长7.67%[41] - 公司2023年财务费用为-51,721,825.40元,同比增长17.08%[41] - 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为17,103,905.26元,同比下降5.72%[41] - 公司2023年税金及附加费用为6,115,545.76元,同比增长100.62%[41] - 公司2023年所得税费用为11,094,011.08元,同比下降39.60%[42] 现金流量和资产情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8.11亿,较去年同期下降17.67%[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9.45亿,较去年同期下降57.66%[4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8亿,较去年同期下降134.30%[47] - 公司使用权资产减少50.23%,主要系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56] 募集资金和投资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额为757,0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投资额下降了47.61%[72] - 公司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91万元[7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证券投资[73] - 公司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中,商品期货投资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00%[74] 风险控制和套期保值 - 公司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开仓及平仓操作,实现对冲苯乙烯价格波动风险的效果[76] -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带来的影响[77] - 公司采取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等[81] 股东和股权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材料香港不得转让或回购公司股份[196] - 材料香港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97]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材料香港持有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