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磁科技(30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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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磁科技(30083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04 19:31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审批与处理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最终审批[7] - 审慎确定事项,按内部审核程序处理[7][8]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8][9] - 报告期登记材料在公告后十日内报送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9] 责任机制 - 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0]
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 拟聘任需提前五日备案,无异议方可审议[7]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8]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及制度制订[11] - 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11] - 筹备会议并记录签字[11] - 关注传闻求证,督促回复问询[11] - 组织培训,督促遵守规定履行承诺[11]
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04 19: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审议内审计划和报告[7]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情况[7]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5] - 召开前五天通知成员,主任委员主持[15] 审计工作安排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10]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10年[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20]
龙磁科技(3008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后经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财务资助),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担保、财务资助),由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关联交易规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0] - 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原则[11] 豁免审议情况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拍卖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不支付对价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其他规定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龙磁科技(300835)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内审部设置 - 公司设立内审部,设负责人1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4] 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年1月底前提交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8]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征求意见稿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1] 检查安排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违规处理 - 利用职权谋私利等情形需处理[17] - 被审计单位人员不配合视情节处分,涉罪移交司法[17]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9]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落款时间 -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为2025年11月[20]
龙磁科技(3008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担保限制 - 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企业提供债务担保[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批准[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审议批准[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批准[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批准[8]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9] - 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担保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被担保企业资格审查等工作[13] - 内审部在担保期内跟踪监督被担保企业情况[13] 担保管理 - 担保期半年提前1个月、其他提前2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清偿债务[14] - 公司妥善管理担保合同资料并定期核对[14]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违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4]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及时采取控险措施[14] - 同一债务多保证人时公司拒绝承担超约定份额责任[1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15] - 担保债务展期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5] 责任追究 - 公司对违规提供担保等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处分或追究赔偿责任[17][18]
龙磁科技(3008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0] 解除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3]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3]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4]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等支持[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召开会议或审议事项[27]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应给予津贴并披露[2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0]
龙磁科技(3008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解任与手续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5] - 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2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10] 股份与保密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离职后仍需履行承诺和保密义务,违规赔偿[8][10][11]
龙磁科技(30083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获批发行1767万股,5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24.7540万元[4]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924.754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熊永宏持股45.80%,熊咏鸽持股16.60%,徐从容持股7.00%,晏云生持股5.80%,张剑兴持股4.20%[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交易与担保规定 - 重大交易事项需满足一定指标,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35]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87][88]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通过,对外担保还需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8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96]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9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需半数以上董事、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22] 公司合并与减资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7] 公司解散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
龙磁科技(3008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9: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财务顾问[5] 投资计划调整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1]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2] 协议签订与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5]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专户数量与联签制度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投资项目个数[5]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行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10]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11] 项目实施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13] 闲置资金使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要披露多方面内容[14]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妥善安排使用计划,至迟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5] - 超募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使用前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6] 现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要符合多项条件[16] 项目变更决策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0]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0] 项目收购与转让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等资产要避免同业竞争等[21] - 拟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1] 节余资金使用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程序[23] 资金使用记录与检查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5]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在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5]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需对半年度及年度情况出具专项报告[25] - 注册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年报披露[25]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