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昌新材(30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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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7-30 19:47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0日晚间,海昌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 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累计达到36.73%,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 (编辑 任世碧) ...
海昌新材: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新浪财经· 2025-07-30 16:37
海昌新材7月30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累计达到36.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核实,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自 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通用设备板块7月29日涨0.19%,基康技术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2.45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7-29 16:40
市场表现 - 7月29日通用设备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上涨0.19%,领涨个股为基康技术(涨幅20.36%)、海昌新材(涨幅20.01%)和禾信仪器(涨幅20.00%)[1] - 上证指数报收3609.71点(上涨0.33%),深证成指报收11289.41点(上涨0.64%)[1] - 涨幅居前的个股包括安培龙(8.02%)、隆华科技(6.82%)、东圈股份(4.67%)等,成交额最高为隆华科技(10.69亿元)[1] 个股涨跌 - 下跌个股中,李朗新材(-3.86%)、开勒股份(-3.57%)、川润股份(-3.50%)跌幅居前,川润股份成交额达6.10亿元[2] - 埃科光电(-3.46%)、崇德科技(-3.07%)、保曙昌科(-2.91%)等个股跌幅超过2.5%[2] 资金流向 - 通用设备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12.45亿元,游资净流出1.84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4.29亿元[2] - 海昌新材主力净流入1.12亿元(占比20.16%),但游资和散户分别净流出5010.24万元和6145.48万元[3] - 中大力德主力净流入8625.52万元(占比2.98%),宗申动力主力净流入8085.67万元(占比6.51%)[3] - 国机精工、黄河旋风、隆华科技主力净流入均超4000万元,但游资普遍呈现净流出状态[3]
A股汽车零部件概念持续走强,天普股份涨停,德迈仕、超捷股份、正强股份、海昌新材、建设工业、格利尔等跟涨。
快讯· 2025-07-28 09:44
行业表现 - A股汽车零部件概念持续走强 [1] - 天普股份涨停 [1] - 德迈仕、超捷股份、正强股份、海昌新材、建设工业、格利尔等跟涨 [1]
海昌新材(300885) -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6-30 15:44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经扬州市数据局核准,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公 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 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3725216976F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4 月1日、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 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名称: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光荣 注册资本:贰亿肆仟捌佰壹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 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备查文件 ...
海昌新材(30088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30 17:20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 02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股本总数 248,151,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9 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0,001,552.6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
海昌新材(30088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16: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发出[2] - 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10时召开[2] - 监事会3人实际出席3人[2] 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 - 审议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海昌新材(30088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3 16:23
会议安排 - 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送达董事[1]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召开[1] 议案审议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六项议案均5票同意通过[2][5][7][9][11][13]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4月24日[17]
海昌新材(3008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16:1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3] - 按照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13]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是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公司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董事会等形成决议等四个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6]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8]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报披露相关信息[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3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9]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需披露[41] - 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等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应及时披露并每月披露进展[34] -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内容,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实施公告[38] - 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38] - 媒体传闻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公司应及时核实并披露或澄清[38]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40] - 公司申请或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等,应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事项[41] 责任人与制度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47] -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说明编制和审核程序及内容情况[48]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监督内控并向董事会报告[6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档案[6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66] -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6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应通知公司[67] - 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应告知董事会并配合披露[67] - 控股股东股份转让被禁、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信息[68]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7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信息可暂缓、豁免披露应向证券部提交书面申请[71] - 公司决定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应妥善归档保管,登记多项事项[71][72] - 拟披露信息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可暂缓披露[72]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未异常波动等条件[73] - 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豁免披露[73] - 已暂缓披露信息被泄露或有传闻,公司应核实并披露[73]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分[75]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理,董事会应检查并处分责任人[75]
海昌新材(3008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16:19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任职资格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获深交所资格证书[4] - 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如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6] 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专职,同时聘证券事务代表[8]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代行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聘[12]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事务[15] - 协助公司加强治理机制建设[16] - 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务[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