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3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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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牛信息: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21:13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 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 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通过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确 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
铜牛信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6 21:1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年)》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21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公司于 2020年9月21日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以12.6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社会公众发售 24,25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股款合计人民币30,676.25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含税)共2,976.0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700.25 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067.16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54. ...
铜牛信息: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2024-04-26 21:1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各业务板块的收入规模,优化公 司财务结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纯信用综合授信。明细情况如下表: | 拟合作银行 | 授信额度 | | 授信期限 | 备注 | | --- | --- | --- | --- | --- | | 北京银行琉璃厂支行 | 10,000 | 万元 | 两年 | 新增 |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一)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 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
铜牛信息(30089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1:11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50,656,857.16元,同比减少23.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95,141.16元,同比减少2,328.36%[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0,656,857.16元,较上期65,826,213.86元有所下降[20]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66,966,741.57元,较上期73,122,363.44元有所下降[20]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为-1799.94万元,上年同期为-356.13万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782.32万元,上年同期为-412.70万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9.51万元,上年同期为-62.57万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079元,上年同期为-0.0049元[21]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66,803.57元,同比增长88.34%[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72.85万元,上年同期为6778.08万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79.53万元,上年同期为7693.14万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68万元,上年同期为-915.06万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57.86万元,上年同期为4383.35万元[22]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29万元,上年同期为680万元[23]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20.73万元,上年同期为-4627.19万元[23] 资产负债情况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65.02%,因数据中心机房增加波分设备投入[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38.89%,因控股子公司增加银行借款[8]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6.41%,因支付上年度已计提但未发放的员工奖金[8]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94.19%,因应交增值税减少[8]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1,094,361,492.23元,较期初1,107,149,955.73元有所下降[19] - 2024年3月31日负债合计为107,975,917.27元,较期初102,941,177.05元有所上升[19]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86,385,574.96元,较期初1,004,208,778.68元有所下降[20] 费用与收益情况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85%,因销售人员增加[9] -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8.38%,因上期取得政府补助而本期未取得[9]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282[11] 限售股情况 - 高鸿波期初限售股数为1,809,355股,本期解除限售452,1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1,357,255股[13] - 刘毅期初限售股数为518,416股,本期解除限售49,50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468,916股[14] - 李超成期初限售股数为541,662股,本期解除限售124,74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416,922股[15] - 樊红涛期初限售股数为509,300股,本期解除限售123,990股,期末限售股数为385,310股[16] - 限售股份合计期初为3,378,733股,本期解除限售750,330股,期末为2,628,403股[17]
铜牛信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21:1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公司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
铜牛信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11 19:1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应当明确与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担保事项相关的 印章使用登记。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 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 行为,须按程 ...
铜牛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1 19:1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 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 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简明清晰、通 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 ...
铜牛信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11 19:1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 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 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 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 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含,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该等 事项依照"三重一大"等国资监管要求履行决议程序。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 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 ...
铜牛信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1 19:1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一章 总则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 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 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 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 有关 ...
铜牛信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1 19:11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七)赠与或者受赠财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确定关联 交易应遵循实质高于形式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 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