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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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21 18:4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4]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7] 聘任流程 - 聘任前披露推荐说明等文件[10] - 会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7]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7] 证券事务代表 - 参加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可代履职[18] 解聘与新聘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8]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8] 职责 - 送达会议通知及资料,保管档案[19] - 按规定时间通知股东[21] - 协助召集并召开股东会[22] - 做好会议记录,公告决议,管理档案[22] 其他要求 - 遵守法规制度[24] - 按要求总结报送报告,完成临时工作[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汇创达(30090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07-21 18:46
资金占用防范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 - 明确资金占用方式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关联方管理 - 制作关联方清单并留存,变更及时修改[4] - 不得拆借、委托贷款等方式供关联方使用资金[4] 资金支付审查 - 财务人员支付资金时审查关联方情况及文件[7][9] 定期检查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0] 责任主体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2] 关联交易审批 - 董事会等按权限审议批准关联交易[13] 资金占用处理 - 经批准可司法冻结股份并多种方式偿还[13] - 严控“以股抵债”或“以资抵债”条件并监管[14] - 依法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4] 签字确认 - 董事长、财务总监、董秘对汇总表签字确认[14] 违规处分 - 董事、高管协助纵容侵占将被处分或罢免[16] - 董事严控担保债务风险并承担连带责任[16]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影响处分责任人[16] - 违规致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办法执行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规定执行[18]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汇创达(3009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1 18:46
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5种情况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1]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1]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以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11] 投资决策与管理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与授权机构[13]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并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15] - 对外投资评估结果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对外出资[19] - 主业投资建议经初步分析、审查、审议等程序决策[30] - 非主业投资建议经研究、编制方案、评审、审议等程序决策[34] - 投资项目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验收评估并报告[38]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3]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3] -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4]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7] 投资后续处理 - 公司可在特定情形下收回、核销或转让对外投资[40] 资料保存与监督 - 投资相关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42]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公司投资行为[43]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公司投资行为[44] 责任与处分 - 董事等管理人员对投资风险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45] - 对违规或失当投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45] - 擅自越权审批投资项目的人员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45]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履职造成损失应受处分并赔偿[46] - 股东会及董事会有权决定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处分[4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4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汇创达(3009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1 18: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18]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7] - 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指标等资料[11] - 考评经述职等程序并报董事会[12]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21]
汇创达(30090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21 18:46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7]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重大资金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的30%[12] 政策审议与调整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20] - 公司出现五种情形可调整现金分红比例[21][2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4] - 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4] - 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要说明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并报股东会批准[27]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8]
汇创达(3009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21 18:46
制度目的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等[2] - 管理工作遵循合规等原则[9] 沟通内容与形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等信息[10] - 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17]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并公布记录[19] 公司安排与保障 - 做好股东会安排为中小股东创造条件[13] - 网站设专栏避免刊登特定报告[15] - 安排现场参观并培训接待人员[23] - 设立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25] 组织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设中心开展工作[27]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33] 其他规定 - 未经授权人员避免发言[34] - 可对员工培训聘请顾问[34] - 活动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4] - 可选媒体发布信息避免不当披露[35] - 区分宣传资料与客观报道[36] - 制度上市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8][39]
汇创达(3009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21 18: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8]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独立董事提名及职权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公司协助义务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会议相关规定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25] - 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应不迟于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36] 其他规定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低于1/3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并记录,仍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36]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不得取其他利益[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不足百分之五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8]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9]
汇创达(30090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21 18:46
董事选举制度 - 公司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表明[4] - 全部提案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进行差额选举[3]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7] 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时,候选人获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一半以上选票当选[10] - 差额选举时,获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一半以上且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当选[11]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数量,可履职达规定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3] - 经三轮选举未达要求,原任董事不能离任,原董事会20日内重推缺额候选人[13] 得票要求 - 每位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6]
汇创达(30090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7-21 18:45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297.2979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5] 股东与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39] - 董事执行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49]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2]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1名[5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8] - 公司当年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59]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59] 报告与制度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5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6] - 《公司章程》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5]
汇创达(300909)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21 18:45
换届选举 - 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换届选举议案[2] - 第四届董事会由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组成[3][4] - 换届选举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3][4] 股权结构 - 段志刚直接持股6,928,221股,占总股本4.0054%,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385,118股,占总股本6.0039%[4] - 李明直接持股52,318,202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9] - 董芳梅直接持股6,126,742股,通过宁波通慕间接持股29,499,130股,与李明为共同实际控制人[9][10] 人员情况 - 王懋、孙威、刘爱珺、唐秋英、郑海洋截至公告披露日未持股[4][13][15][17][18] - 唐秋英、郑海洋、刘爱珺符合任职资格,无违规违法等情况[15][17][18] - 唐秋英、郑海洋、刘爱珺与公司或控股股东等无关联关系[15][17][18] 人员履历 - 唐秋英2011 - 2019年任惠州亿纬锂能副总经理等职,2022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14][15] - 郑海洋2007 - 2010年任瑞士信贷量化分析师,2024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16] - 刘爱珺2008 - 2014年任深圳恒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等职[18] - 郑海洋2019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金融实践副教授等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