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3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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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创达(300909) -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8-06 20:04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郝瑶为职工代表董事[1] 人员信息 - 郝瑶1987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任职经历丰富[4] 股权情况 - 郝瑶间接持股21.40万股,比例0.1237%[5] - 宁波通慕持有公司17.05%股份[5] 合作关系 - 郝瑶与董芳梅、许文龙是宁波通慕合伙人[5]
汇创达股价小幅下跌 即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金融界· 2025-08-06 03:06
股价表现 - 汇创达股价报29 43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 31% [1] - 盘中最高触及30 51元 最低下探29 36元 [1] - 成交金额1 13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为精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 汽车电子等领域 [1]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光学光电子 广东板块 荣耀概念 [1] 公司治理 - 将于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多项议案 [1] - 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投票 [1]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30 03万元 [1] - 近五日累计净流出2180 80万元 [1]
汇创达: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1 19:4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地点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聚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完善治理结构,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2] - 修订详情参见2025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及《公司章程》文件 [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备查文件 - 会议决议文件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汇创达(3009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1 1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4]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时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5] - 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等[17]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8] 定期报告要求 - 公司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制完成定期报告并公告[15] - 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报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17]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关联交易[2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关联交易[21]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形需通知公司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相关事项并配合调查与信息披露[32] 内部沟通机制 - 公司各部门、所属子公司至少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29]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登记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27]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网站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平台[38] 会议记录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做好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需专人记录并签字[40] 活动记录与资料保管 - 公司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活动需有专门记录,董事会办公室安排专人保管信息披露资料[42] 保密制度 - 公司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4] - 公司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等未公开信息[44] 信息泄漏处理 - 若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告[45]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违规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4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50][51]
汇创达(3009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1 18:46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连续两次未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10]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两年内有效[10]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1]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等职权,重大利益集体决策[32] 委员会规定 - 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8] 董事会职权 - 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23][24] - 股东会授权审批交易标准为指标占比超1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2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可提议[3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4] - 临时会议通知多样,提前三日,紧急不受时间限制[34][3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5日,不足5日会议顺延或获董事认可[38]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关联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决议[41] - 担保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3] - 新事项提案按定期和临时会议不同时间提交[49] - 议案获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议[50] - 董事拒不或怠于出席致人数不足,董事长和秘书报告监管部门[52]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56] - 临时会议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60] - 表决实行记名投票,一人一票,过半数同意可举手表决[64] 费用相关 - 经股东会同意可设董事会专项费用,纳入预算计管理费用[68] - 费用用于董事津贴、会议费用等[69] - 费用由财务部门管理,董事长审批,超预算需股东会通过[70] 其他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无实质影响除外[47] - 规则修改条件为法律、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72][73] - 董事会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签名,秘书保存十年以上[75][76][77][78] - 规则为章程附件,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8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82]
汇创达(3009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1 18:46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六种情形[2][3] 处理要求 - 发生差错应如实更正并问责[7]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审计[4] 责任工作 - 证券部负责差错责任追究工作[5][6] 责任承担 - 责任承担形式有六种[7] - 四种情形从严处理[8][9] - 四种情形从轻或免罚[10] 决议披露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18]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汇创达(3009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1 18: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5]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8] 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报告出具与审议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公司审计部和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报告评议后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2]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21][28] - 审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21] - 采用电子通讯方式通知,自发出通知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已收到通知[21]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作为重要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3]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 本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25] - 本细则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时,按相关法规执行[26]
汇创达(30090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21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522.6666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297.2979万元[9] - 公司发起人李明、董芳梅分别认购2430万股、270万股,占比90%、10%,总股本2700万股[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297.2979万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5][36][3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99]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9]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满足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2]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7]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5]
汇创达(300909)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7-21 18:46
印章适用范围 - 公司公章用于上报国家机关等重要文件[3] - 法定代表人印章用于签章文件等[3] 印章管理职责 - 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等印章保管、制发等[6] - 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6] - 管理部统一归口办理印章刻制[9] 印章使用规定 - 使用印章须履行申请用章流程[23] - 原则上不得带出,确有需求需申请批准[25] 印章监督检查 - 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使用和保管部门也应核查[28] 违规处理 - 出现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处罚[28]
汇创达(3009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1 18:46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相关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相关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相关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相关审议[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二分之一以上[16] - 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由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由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16] 担保管理 - 担保期间公司应做好被担保企业财务及抵押/质押财产跟踪监察,债务到期前一个月财务部发催款通知[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1] - 被担保人未按时履行义务,公司财务部应在债务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21] - 财务部在开始债务追偿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和追偿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追偿情况传送至董事会秘书备案[21] 其他规定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作为新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2] - 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对外担保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须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 - 本制度未明确或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8]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生效,修改亦同[2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