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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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1:41
会议情况 -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1]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3票同意,部分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4][5][6][11][13][14]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议案表决通过[15][20]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2 21:41
综合授信 - 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 - 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不超一年[1] -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申请提供担保[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2] - 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 审议情况 - 申请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3] - 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21:4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按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2][3] - 变更后按《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6]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7] - 变更不影响当期财务等,不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8] - 公告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9]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洪
2024-04-22 21:4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6次,现场4次通讯2次,无缺席委托[4] - 2023年独立董事列席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发表意见并现场考察[5][6][8]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50%股权议案[13][14] 报告披露 - 2023年编制披露2022年报及2023各季度报告[14] 审计安排 - 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提建议维护权益[17]
屹通新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含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会议记录及录音录像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6] 议事规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21]
屹通新材: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4-08 19:07
减持情况 - 慈正投资计划减持不超100,000股,占总股本0.1%[2] - 实际减持37,500股,占总股本0.0375%[2] - 减持价格区间23.83 - 23.91元/股,均价23.88元/股[2] 持股变化 - 减持前持股450.00万股,占比4.5000%[3] - 减持后持股446.25万股,占比4.4625%[3] 其他说明 - 减持计划合规,实施与披露一致[4]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4]
屹通新材:关于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29 17:07
项目进展 - 2021年4月21日审议通过投资建设升级改造年产13万吨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议案[2] - 近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准备办理相关验收等手续[3] 项目优势 -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可扩大规模、拓展种类、优化结构[4] - 能发挥协同作用,形成规模、成本和管理协同优势[4] 项目风险 - 产能释放需过程,市场需求变化不确定,或有竞争加剧风险[5]
屹通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6 19:38
股份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荣、汪志春2024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不减持股份[1] - 汪志荣持股57,281,250股,不减持比例57.28%[2] - 汪志春持股13,218,750股,不减持比例13.22%[2] - 两人合计持股70,500,000股,不减持比例70.50%[2] - 承诺期内因送红股等增加股份也遵守承诺[1] 监督措施 - 董事会督促实际控制人遵守承诺[3] - 董事会要求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不减持承诺函[5]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01-19 16:53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近 日收到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 号、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4年1月18日,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经理汪志荣收到建德市应 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建德应急罚决〔2023〕第000034号、建德 应急罚决〔2023〕第000035号),由于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双重 预防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人员安全管理不到位,当事人分别对公司"5·25" 一般触电事故(造成二名工人死亡)的发生负有责任及领导责任。根据建德市人 民政府对本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本次事故等级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
屹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17 19: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对屹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