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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4 19:5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6亿元,同比增长94.03%[6]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5.32亿元,同比增长53.00%[6]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0.63万元,同比增长53.56%[6]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45.67万元,同比增长13.82%[6]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3.0%至5.32亿元[22] - 净利润同比增长13.8%至4546万元[23]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45,456,662.90元,上期为39,937,754.98元,增长13.8%[24]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4546元,上期为0.3994元,增长13.8%[24] 成本和费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为611.0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693.33%[1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7.0%至4.37亿元[22]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46.3%至1985万元[23]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693.4%至611万元,主要因利息费用增至630万元[23]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91.32万元,同比改善43.09%[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878亿元,同比增长87.25%[1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187.61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927.57%,主要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4.585亿元,同比增长49.04%[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91.32万元,同比下降43.09%[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31.16万元,同比改善47.29%[1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446亿元,同比增长64.12%[1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5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12.00%[1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623.19万元,同比增长39.64%[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81,913,209.07元,较上期负143,943,415.42元改善43.1%[2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387,847,177.07元,较上期207,126,912.79元增长87.3%[2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458,522,539.48元,较上期307,648,419.10元增长49.0%[24]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为38,728,080.31元,较上期26,741,152.30元增长44.8%[2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344,642,553.81元,较上期210,000,000.00元增长64.1%[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72,410,627.52元,较上期148,375,555.57元增长16.2%[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61,185,818.80元,上期为负51,179,951.22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4,561,195.47元,期初为23,375,376.67元[2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8456.1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7.32%[11] - 报告期末存货为2.1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8.25%[11] -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55亿元,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14669.80%[11] -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为2.6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5.34%[11]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8456.12万元,较期初的2506.84万元显著增长[19] - 资产总计同比增长23.3%至15.62亿元[20] - 存货同比增长98.3%至2.11亿元[20]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55.3%至2.64亿元[2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激增至1.55亿元[21] - 在建工程减少14.7%至2.19亿元[20] 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汪志荣持股比例为57.28%,持股数量为5728.13万股[16]
屹通新材(300930)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投票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0930",创业板投票代码为"350930",投票简称为"屹通新材"[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 - 委托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议案2中有多个子议案,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等;选举董事议案,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等[6][7] -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数量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数量0为弃权[7] - 股东会有多项议案需表决时,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仅当全部议案均采用相同表决方式时,100.00元总议案申报才有效[7] 流程要求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5]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5] -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6] 投票规则 -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公司相同类别股份,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12]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14] - 股东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15] 计票与结果 - 网络投票系统对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网络投票数据合并计算,采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由信息公司合并计算现场和网络投票数据[16] - 需回避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投票,公司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其投票[16] -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公司根据规定及章程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16] - 网络投票系统对特别表决权股份股东、优先股股东原始投票数据计票,上市公司进行比例折算[1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高管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6] - 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的由信息公司发送相关数据[16] 保密与合规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网络服务方、公司及主要股东对投票表决情况保密[1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征集表决权[17] - 公司及其律师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形成股东会表决结果,有异议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17]
屹通新材(30093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以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7] 信息披露与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保证信息公平披露[8] - 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避免特定时间接受现场调研[12] - 建立完备档案制度,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4] 人员与职责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设立专职部门和人员工作[11] - 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2] 沟通活动 - 在互动易平台充分答复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13]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4]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6]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发现调研相关文件有误或涉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相应措施[20]
屹通新材(30093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资助规定 - 资助对象不包括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等[2] - 不得为规定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3] 审批流程 - 需财务管理部门审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多环节审议[3] - 特定情形经董事会后还需股东会审议[4] 协议与披露 - 与有关方签署协议,按市场利率定成本[5] - 及时披露资助事项及异常情况[7][9]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人员经济责任[14]
屹通新材(3009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提名有多种方式,当选需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委员会职责与运作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6] - 工作组提供资料,董事会办公室协调会议事务[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1次定期会议,3种情况可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提前5天、临时提前3天通知,可豁免[1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材料保存与回避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4]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7]
屹通新材(30093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参会董事会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人数不足改选前履职,60日内补选[14] - 股东可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4]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专门会议推举召集人,不履职可自行召集[20] 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20]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2]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提供工作条件,人员积极配合[26] - 承担行使职权费用[26] 津贴与利益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26] - 不得获取额外未披露利益[26] 细则规定 - 与国家法律抵触按法律执行[28] - 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8]
屹通新材(30093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载明事项,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6]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出席有限制[17]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记名投票表决[22]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3] - 董事会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提案处理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9]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7]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届次、时间等信息[32]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人员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等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4]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35]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6]
屹通新材(3009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股份减持与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5]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8]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25%[8] - 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9] - 5%以上股东按董事、高管规定执行[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信息[12]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申报信息[12]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后二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高离任后二日内申报信息[12] 股票交易通知与披露 - 董高买卖股票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6] - 董高买卖股份二日内申报公开[15] - 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日报告披露[15] - 披露增持计划需承诺实施并披露进展[16][17]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股份75%锁定,未满一年100%锁定[22]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算可转让额度[21] - 持股不足1000股可全转让[23] - 董高离任后6个月锁定股份[23]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董高股份限制及时申报锁定[14] - 董高对持股承诺应严格履行[16]
屹通新材(30093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审计制度 - 公司设独立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内部审计情况,每年提交一次报告[7][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审计流程 - 审计组提前三日送达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十日内交书面意见[13] - 被审单位有异议可十五日内提出[14] 奖惩措施 - 对违规人员处分或移交司法,对突出人员奖励[1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其负责解释[18]
屹通新材(30093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10修订
2025-10-24 19:49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5] 累积表决票数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股东会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8]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9] - 若选票数超最高数,所投董事候选人选票无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9] - 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有效选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9] 董事当选 - 董事当选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总人数及候选人得票多少决定,且得票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1] - 若获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董事,按得票数排序,得票多者当选[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三分之二以上时,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要求,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