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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3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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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300936)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
2025-10-27 16:31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
中英科技(3009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依法、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 的义务。公司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信息。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 会全 ...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监督决策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6:31
第一章 总则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 ...
中英科技(30093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基本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
中英科技(30093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相关资产 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审计对象,是指公司各部室、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以及有关规定,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 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条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审计时,内部审计部门可以申请抽调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的合适人员,组成审计小组,一起完成审计项目。 第十一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 工 ...
中英科技(30093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7 16:31
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定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每12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20] 项目管理与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30]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6]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节余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6]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7] 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检查一次[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3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2] 其他规定 - 公司确保子公司或受控制企业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 - 公司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3]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5]
中英科技(30093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常州中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 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
中英科技(3009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 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