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3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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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3009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6: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六个月内召开[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可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8][9]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8][10]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会议时间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会议变更与报告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30] - 董事等需对股东质询和建议做出解释说明[30] 特殊事项决议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等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5]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特定条件通过[37] - 选举董事特定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40] - 关联交易决议按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通过[39] 决议公告与实施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出席会议股东人数等内容[47] - 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7] 会议记录与计票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50]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50]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无偿进行并披露信息[5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决议效力与诉讼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违规决议无效[5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52] - 对股东会程序及决议有争议可向法院诉讼[5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55]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7]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6:31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七种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事业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1]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4] - 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6]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关联决议规定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17]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安排录音应事先告知相关人员[24]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5]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2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办理,公告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8] - 董事会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召开情况、表决结果等内容[20]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22] 日常事务处理 -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业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并保管印章[3][4]
中英科技(30093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2025-10-27 16:31
资料保存与报告提交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4] 选聘关注与权重设置 - 重点关注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的事务所[5]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原因[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4] 事务所选聘与改聘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包括前任被立案调查等六种情形[16][17] - 触及改聘情形时,审计委员会沟通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7] - 公司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事先通知[17] - 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必要时审计委员会需验证并说明[17]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9] - 对相关责任人可通报批评、承担违约损失或给予处罚处分[19]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四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24] - 公司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中英科技(300936)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及保密制度
2025-10-27 16:31
内幕信息界定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1年内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档案报送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10类重大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应补充提交档案[10] - 披露重大事项前交易异常波动应报送档案[10]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档案[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3] 重大事项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并分阶段披露[12] - 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记载进展情况[13]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备忘录[13] 档案及交易自查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0]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交易日内报送披露[21] 人员责任 - 董事等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5]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18] - 提供未公开信息先确认知情人有保密义务[22]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19]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20]
中英科技(30093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8]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13]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送定期报告时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3]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会同财务等部门制订时间表,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审阅、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后披露[18][19] - 临时公告由证券事业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件按规定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20] - 重大事件报告由相关人员通知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互动易平台信息由证券事业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未经审核不得对外发布[23]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首要责任人[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31] - 公司相关部门正职领导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3] 信息披露指定渠道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金融时报》[29]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巨潮资讯网[29] 保密措施 - 公司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36]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37]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6: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行使监督评估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职责[7]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财务部、审计部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0]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提前五日通知[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6:3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
中英科技(30093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7 16: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方案实施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实施[8] - 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中英科技(30093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7 16:31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6] 财务资助限制条件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7] 财务资助协议与管理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与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期限届满继续资助视同新业务[7] - 逾期未收回资助款项需及时披露情况,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7] 财务资助成本与申请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8] - 申请财务资助单位需提交报告及内部决策文件,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9][10] 财务资助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手续办理和后续跟踪监督[12] - 内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违规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3] 财务资助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对外财务资助事项需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公告相关内容[14] -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应披露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信息[14] - 公司需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14] - 为关联投资子公司提供资助需披露其他股东情况[14] - 董事会应评估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1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财务资助发表意见[14] - 公司需披露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4]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公司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5] 违规责任与制度解释 - 违反规定对外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人员[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中英科技(30093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6:31
内部审计部门 - 内部审计部门由3人组成[5]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及专项审计[9] 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工作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计划[11] - 内部审计部门拟订审计计划需报董事长批准实施[21] 检查制度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20]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工作时间 - 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审计对象[21] - 审计小组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22] - 审计对象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22] - 审计对象15天内可对审计决定提出复审[22] 其他 - 审计工作报告等资料保存十年[13] - 公司根据内审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内控评价报告[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7] - 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或决定送达生效,审计对象须执行[22] -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