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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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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300938)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2-27 17:16
股份回购 - 2025年2月26日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议案[3] - 22名激励对象中10名绩效部分达标、12名离职,将回购注销88,555股[3] 股本与资本变更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16,122.5135万股变为16,113.6580万股[3] - 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从16,122.5135万元变为16,113.6580万元[3] 债权人权益 - 债权人自公告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
信测标准(30093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26 19:30
股东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23人,代表91,824,869股,占比56.9544%[5]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65,250,863股,占比40.4719%[5]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14人,代表26,574,006股,占比16.4825%[5] -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114人,代表11,259,309股,占比6.9836%[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91,692,089股,占比99.855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91,701,589股,占比99.865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91,700,589股,占比99.8647%[1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8,857,189股,占比98.6727%[12]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1,676,789股,占比99.8387%[14]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91,688,189股,占比99.8512%[16]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1] - 2025年2月27日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2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备查文件[18]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17][19]
信测标准(300938)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2-26 19:16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26日召开[2] - 董事会2月10日决议召集,2月11日发布通知[5] - 现场会议2月2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26日[7]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共123人,代表91,824,869股,占比56.9544%[9] - 出席现场会议9人,代表65,250,863股,占比40.4719%[9] - 参与网络投票114人,代表26,574,006股,占比16.4825%[10] - 中小投资者114人,代表11,259,309股,占比6.9836%[10]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91,692,089股,占比99.8554%[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意91,701,589股,占比99.8657%[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91,700,589股,占比99.8647%[20]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8,857,189股,占比98.6727%[22]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1,676,789股,占比99.8387%[25]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91,688,189股,占比99.8512%[28] 会议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17][19][21][23][27][29] - 主持人、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29] - 德恒律师认为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29][30]
信测标准(300938) -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2025-02-10 20:1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12月22日首次授予173名激励对象164.77万股限制性股票[5] - 2022年9月27日授予493,360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总股本0.43%[8] 限制性股票调整 - 2022年8月31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08万股调整为49.436万股,授予价格由24.93元/股调整为14.49元/股[6] - 2022年8月31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102,500股调整为174,250股,回购价格为14.4882元/股[6]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61,070股调整为88,555股[24]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年12月30日回购注销174,250股,总股本由113,964,450股减至113,790,200股[8] - 2024年2月22日回购注销254,720股,总股本由113,790,200股减至113,535,480股[11] - 2025年2月10日同意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4]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2023年6月1日15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787,286股[9] - 2024年3月18日4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35,828股[12] - 2024年6月5日15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996,583股[13] 权益分派 - 2023年6月5日以113,790,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0元现金[15] - 2024年5月27日以113,535,4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3元现金,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47,689,655股[16] 回购价格调整 - 2022年8月31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93元/股调整为14.4882元/股[15] - 2023年12月8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4.4882元/股调整为14.1882元/股[16]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9.5574元/股[22]
信测标准(300938)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2-10 20:16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12月22日首次授予173名激励对象164.77万股[4] - 2022年9月27日授予493,360股,占授予前总股本0.43%[6] 限制性股票调整 - 2022年8月31日预留部分数量调为49.436万股,授予价调为14.49元/股[5] - 2022年8月31日首次授予回购数量调为174,250股,回购价14.4882元/股[5]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2023年6月1日15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787,286股[8] - 2024年3月18日4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135,828股[10] - 2024年6月5日同意152名激励对象解除996,583股[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2年12月30日回购注销174,250股,总股本减至113,790,200股[7] - 2024年2月22日回购注销254,720股,总股本减至113,535,480股[10] - 拟回购注销88,555股,回购价9.5574元/股,资金846,355.557元[14] 其他 - 回购注销前限售股占比30.09%,注销后占比30.05%[16] - 独立董事、监事会、律所对回购注销发表意见[18][19][20]
信测标准(300938) - 五矿证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2025-02-10 20:1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627.50万股,募资总额60673.20万元,净额53916.29万元,超募18486.63万元[1] 资金使用 - 2021 - 2024年多次用超募资金5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 - 拟用剩余超募1986.63万元及收益永久补流,占比10.75%[6] 决策进展 - 2025年2月10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补流议案[9] -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10][13]
信测标准(300938)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5-02-10 20:16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1年9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 - 2021年10月8日披露监事会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0] - 2021年10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1年10月28日确定首次授予日并授予限制性股票[12] - 2022年8月31日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价格和数量[13] - 2022年8月31日确定预留授予日并授予49.436万股[13] - 2023年6月1日15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787,286股[16] - 2023年12月8日因12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股票[17] - 2023年12月27日回购注销254,720股,回购价14.1882元/股[19] - 2024年3月18日4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35,828股[19] - 2024年6月5日15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006,200股[20] - 2025年2月10日同意对22名激励对象股票回购注销[22] 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 2022年8月31日回购价由24.93元/股调为14.4882元/股[24] - 2023年12月8日回购价由14.4882元/股调为14.1882元/股[24] - 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回购价为9.5574元/股[30] 权益分派 - 2024年5月27日以113,535,4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3.3元现金,转增4.5股[24] 回购情况 - 拟回购注销88,555股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价9.5574元/股[35] - 回购资金总额846,355.557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5] - 本次调整和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37] - 尚需就本次回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修订)
2025-02-10 20: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注册,1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122.5135万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122.5135万股,每股面值1元,全部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吕杰中认购1166.1888万股,持股比例27.7664%[12] - 吕保忠认购941.0394万股,持股比例22.4057%[12] - 高磊认购828.1308万股,持股比例19.7174%[13] 股份变动规则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15] - 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15] - 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5][17]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3]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2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2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8] 投票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0]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51]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2]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8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7]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2]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9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2] 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102][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0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12][113]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16]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2-10 20:1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5] - 有关联关系股东的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17]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批[18][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须提交董事会批准[19]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5] 独立董事要求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23] - 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9] 其他规定 - 因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责任[29]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内容符合《上市规则》[31] - 公司需披露关联交易协议订立、变更等情况及定价依据[38]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表决和披露,如关联方现金认购股份等[3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照本制度执行[33] - 非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按交易标的乘参股或分红比例数额比照执行[34]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31]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34]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3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信测标准(300938)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2-10 20: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审批权限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多项指标由董事会审批[10][11] - 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1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批[12] - 与关联方交易1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12]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上一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3]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延期或取消提前一日通知[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2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14]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9] 委员会职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1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17] 其他规定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特定要求的董事会会议[27]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一人一票[32]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关联董事不得表决[34] - 董事会会议就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再出正式报告[3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5]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董事和记录人签名,保存不少于10年[38]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39]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按要求报送证券交易所[41] - 特定决议及时公告,披露时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41]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