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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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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08-17 21:0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 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 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司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 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 司及其控股各分子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 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 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 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17 21:0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在《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 年召开 1 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 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一条 为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
深水海纳: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08-17 2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8-17 21:0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八月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 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 业人士,并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 ...
深水海纳: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08-17 21:08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 序号 | 子议案名称 | 备注 | |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 ...
深水海纳: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08-17 21:08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3-02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单位:万元 | | | | | 年 2023 | 年 2022 | 年 2023 | 本次预计金额与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交 | 关联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度预计 | 度实际 | 1-6 月 | 上年实际发生金 | | 易类别 | 方 | 内容 | 定价原则 | 金额 | 发生金 | 发生额 | 额差异较大原因 | | | | | | | 额 | | | | 向关联 | | | 参照市场 | | | | 因业务拓展需 | | 方采购 | 江苏 | 采购设 | 公允价格 | 2,000.00 | 129.83 | 204.29 | 要,预计向关联 | | 商品 | 德高 | 备、材料 | 双方协商 | | | | ...
深水海纳: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08-17 21:08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合同予 以约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
深水海纳: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2023-08-17 21:08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前述担保发生在以前年度并延续到报 告期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对外担保情形。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振业、赖楚敏、王冠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 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 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对相关事项做出专项说明及相关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3 ...
深水海纳: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3-08-17 21:08
| |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明 | | | --- | --- | --- | | | 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 | 是 | | | 期间 | | | |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 | | | | 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是 | | |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公允 | | | | 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 | 是 | | | 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 | |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是 | | |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 | | | | 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是 | | |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者争端解决 | 是 | | | 机制 | | | |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 | | | | 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
深水海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8-17 21:06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证券代码:30096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 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97%。其中,首次授予 28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