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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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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7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2] - 财务负责人主管日常财务工作[30] 任职与解聘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 - 解聘总经理需董事会决议并提前1个月提理由[10]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3个月申请,完成审计交接方可离任[10] 职责权限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行使多项职权[11]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内审批事项,超权限报董事会[2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按分工主管相应工作[28]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16] -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原则上每月1次[18] - 总经理可视情况临时召开专门或综合会议[20] 其他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并制定考核方案[37] -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施行,解释权属董事会[40]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障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 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其 他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 种投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投资者关系管理架构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负责人,证券发展部为职能部门[9] - 从事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并具备多方面素质[9] 沟通与管理内容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7]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7] 证券发展部职责 - 负责信息沟通、报告编制、筹备会议等多项职责[13] - 每天九时前报送媒体发布的公司信息情况给董秘[13] 制度与原则 - 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15]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活动规范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应尽量避免活动[19] 特定对象与平台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5] - 应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公示新媒体平台访问地址[20] 信息处理 - 授权董秘及证代处理互动易信息并答复提问[20] 说明会要求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投资者说明会[22] - 六种情形应按规定召开说明会[22] - 年报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2] - 应提前公告并征集投资者提问[23]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25] 接待特定对象 - 实行预约制并要求签署承诺书[25][27] - 承诺书一份由证券发展部保管十年[28] 诉求处理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29] 突发事件处理 - 媒体重大负面报道需及时汇报、调查等[31] - 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需及时披露并评估影响[31] - 受监管部门处罚应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公告[33] - 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需分析原因并公告[33] - 其他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并确定处理意见[34]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38]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水海纳水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22:07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出现本制度第二条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 息向公司证券发展部报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证券发展部为重大 信息内部报送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五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五)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 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0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5]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16] - 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董事[19][20][22] 董事会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须经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须经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25]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6][27]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出[28]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委托代出席有规定[32]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特定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36][37]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有额外要求[3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证券发展部保存10年[35] - 董事对决议负责,表明异议可免责[41] - 决议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43] - 议事规则由股东会批准生效,法规修订时及时修订[48]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含全资、持股超50%控股及持股不足50%但有实际控制权且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3] 担保原则与要求 - 为他人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遵循公平等原则控制风险[3] - 可为互保、有重要业务关系等公司或组织提供担保[8] 担保审批流程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债务人资信,分析利益和风险[8] - 担保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资料、申请书、财务报告等资料[9] - 提供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7]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18]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9] 股东会表决要求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一般须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部分情况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有资信调查等职责[10] - 法律顾问协同调查,负责起草审查文件等法律事务[13]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被担保人申请、经办担保手续、跟踪监督被担保人等[30] 担保后续管理 - 董事会应每年核查公司全部担保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披露结果[13]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需展期继续担保的,应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32] 信息披露 - 按《证券法》和上市规则披露信息,公告含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等内容[39]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应及时了解并披露相关信息[39]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规定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39] 审计配合 - 向负责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39]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审议担保事项董事会会议投反对票的董事除外[41] -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公司追究当事人责任[42] - 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与新法律法规抵触以新规定为准[44] - 制度未规定的担保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