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3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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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行为规范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不得相互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6][7] - 控股股东等承诺占用资金未归还、违规担保未解除前不转让股份[8]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规定执行[8] - 未经审议,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担保[9] 管理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10]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定期内审[10] - 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时应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责任与清偿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4] - 发现侵占资产应立即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14]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需报批[14] - 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需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14]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提议罢免[16] - 决策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并可能被罢免追责[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18][20]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在《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公司 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一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须为会计专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22:07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董事 会决议等相关决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者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四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本细则所指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七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通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障深水海纳水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 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 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其 他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 种投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水海纳水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8 22:07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
深水海纳(300961)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22:07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是指出现本制度第二条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送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 息向公司证券发展部报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证券发展部为重大 信息内部报送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第五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五)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