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圳瑞捷(300977)
icon
搜索文档
深圳瑞捷: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7-30 18:2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A股,每股89.66元,募资10.04192亿元,净额9.2169120754亿元[3] 资金管理 - 2024年5月16日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补流,剩余超募资金现金管理[4] - 2024年6月28日同意增设招行深圳雅宝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 账户信息 - 新增招行深圳雅宝支行账户,截至披露日余额0元,用于超募资金[7] - 截至2024年7月24日,专户余额0元,用于超募资金[9] 监管协议 - 2024年7月29日与招行及券商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6] - 丙方半年现场检查,乙方按月出对账单[10] - 支取超5000万或达净额20%,公司及乙方通知丙方[11]
深圳瑞捷: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15 20:26
会议信息 - 2024年6月29日刊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 - 2024年7月15日15:00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深圳召开[3] 投票情况 - 现场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多个时段,网络投票为9:15 - 15:00[3] - 出席现场会议7名股东及代理人持股113,484,376股,占比74.2861%[4] - 通过网络投票1名股东持股700股,占比0.0005%[4] 议案结果 - 多项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同意股数113,485,076股,占比100%[10][11][12][13]
深圳瑞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15 20:2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5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8人,代表股份113,485,076股,占比74.2866%[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四项议案总表决同意均为113,485,076股,占比100%[6][7][10] 合法性认定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等均合法有效[19]
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5 20:2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0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07 月 1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 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 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 会同意聘任 ...
深圳瑞捷: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7-15 20:22
电子邮箱:ir@szridge.com 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15 日,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 捷")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范文宏先生和总裁黄新华先生 提名,同意聘任孙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聘任孙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不再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 孙维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孙维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950 9995 联系传真:075 ...
深圳瑞捷: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2024-07-09 17:51
捐赠信息 - 公司向华容县捐赠30万元助力灾后复产重建[3] - 受赠方为华容县慈善总会[4] - 捐赠资金源于公司自有资金[7] 影响说明 - 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7] 时间信息 - 公告于2024年7月9日发布[9]
深圳瑞捷: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28 20:4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 2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2 |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0 | | 第一节 | 监事 40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1 |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3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及 ...
深圳瑞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6-28 18:35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或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募集资金使用超10%以上,需总裁办公会审批支付或划拨[11] - 用作特定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履行程序[14] - 置换自筹资金需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前公告[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和还贷不超超募资金30%[15][18]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12][24]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2][24]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5%可豁免程序,达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2] 监督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保荐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深圳瑞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6-28 18:35
会议审议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3]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决议,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4]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单次或累计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书面同意[12] 监事会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2人,职工代表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5][4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监事会会议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4]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公告[1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17] 制度审议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2] - 《总裁工作细则》等7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新增《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深圳瑞捷: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24-06-28 18:35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A股,每股89.66元,募资10.04192亿元,净额9.2169120754亿元[1] 项目资金处理 - 2024年5月16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补流[2] - 截至披露日,已注销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 账户管理 - 拟在招行雅宝支行新开立1个超募资金专项账户[5] - 董事会、监事会因便于结算管理等同意增设[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