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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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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5-04-09 19:49
财务审计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瑞捷2024财报并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4] - 事务所对汇总表审核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4] 资金往来 - 深圳瑞生2024年初余额 -4488.79万元,累计发生8135.04万元,期末1649.39万元[11] - 广东瑞诚2024年初余额5184.48万元,累计发生2399.77万元,期末162.54万元[12] - 2024年其他关联资金年初余额20258.60万元,累计发生23322.72万元,偿还41778.68万元,期末1802.64万元[12] 审核结论 - 专项审核意见认为汇总表财务信息编制合规,与财报无重大不一致[8]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9 19:49
审计相关 - 审计深圳瑞捷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其他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8日[7]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09 19:49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7 | | 二、财务报表 | 8-19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9 | | (二) 合并利润表 | 10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3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15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6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7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8-19 | 三、财务报表附注 20-131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 ...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09 19:49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46984.15万元,上年度49130.82万元[12]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89.91万元,占比0.19%[12]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6894.24万元,上年度49042.18万元[13] 审核情况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8日出具专项审核说明[4] - 审核认为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财务信息编制合规[8]
深圳瑞捷(300977)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19:49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深圳瑞捷 2024 年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3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定价发行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89.6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0,419.2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6,235.23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9 ...
深圳瑞捷(300977)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4-09 19:49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每股89.66元,募资10.04亿元,净额9.22亿元[1] - 超募资金3.00亿元,已用0.89亿元补流,剩余未用[3] - 截至2024年末,未用募资余额2.39亿元,现金管理余额同数[3]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全结项,节余1.15亿元补流[3] - 工程咨询项目拟投3.53亿,累计投2.88亿,节余0.66亿[6] - 总部研发项目拟投1.02亿,累计投0.72亿,节余0.30亿[6] - 信息化项目拟投0.46亿,累计投0.45亿,节余0.01亿[6] - 补流项目拟投1.20亿,累计投1.20亿,无节余[6] 资金使用计划 - 拟用不超2.5亿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5] - 2025年4月8日审议现金管理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7]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丽珍)
2025-04-09 19:4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5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况良好[4] - 2024年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新候选人[19] 薪酬与激励 - 2024年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薪酬考核方案[20] - 2024年8月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手续[21] 人员与事项 - 2024年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情况[17][18] - 2024年独立董事参与多委员会工作,任期至2024年[6][24]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祚文)
2025-04-09 19:48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祚文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 管理硕士,会计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担任长沙理工大学(原 长沙电力学院)会计学副教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深圳分所负责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益股份独 立董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俊辉)
2025-04-09 19:48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何俊辉,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经济法硕士。曾先后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 分所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惠云钛业独立董事,深圳瑞捷独立董 事,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无委托 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本人应出席 4 次,实际出席 4 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秉着勤勉、忠实、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考量, 本人对所出席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投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
深圳瑞捷(30097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秀玲)
2025-04-09 19:48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秀玲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法 学学士,从事法律服务十八年,拥有中国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两项职业资 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合规 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执行总监、刑事合规业务中心副总监,并担任深圳市青联委 员、民革深圳市委委员、深圳市龙岗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监 事等。 2024 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