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
搜索文档
宏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12-17 15:47
公司合规情况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 - 2024年12月11日[2] - 公司治理、内控、信披、利益保护等方面合规[2][3][4]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业绩情况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明显异常[4] 募集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完工进度延后[5] 其他事项 - 执行现金分红制度,对外财务资助合法合规[5]
宏昌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10 17:58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301008 |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3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8 |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 |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 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
宏昌科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10 17:58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宏昌科技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 ...
宏昌科技: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10 17:58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12月10日为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395.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16][18][20][25][27] - 授予价格为10.09元/股[5][25][27] -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54%[6] 激励对象分配 - 3名董事及副总经理各获授18万股,占划授权益4.55%,占股本0.16%[7][20] - 72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获授341.72万股,占划授权益86.35%,占股本3.06%[7][2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9个月[8] - 限制性股票15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比例均为50%[9] 业绩考核目标 - 以2024年为基准,2025年营收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11] - 以2024年为基准,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3.1%,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11] 成本摊销与指标 - 2024 - 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235.82万、2829.82万、1326.56万、170.98万元[23] - 授予日标的股价21.33元,历史波动率29.36%、22.96%,无风险利率1.50%、2.10%[22] 授予合规情况 - 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授予日等符合规定[26][27][28] - 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满足[28]
宏昌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10 17:58
| 证券代码:301008 |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8 |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 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豁免了本次会议关 于会议通知时间的相关要求。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 ...
宏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2-09 19:19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 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 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 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相关情况如下: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 证券代码:301008 |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2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8 |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
宏昌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12-04 18:51
| 证券代码:301008 |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2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8 |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2月4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周三)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788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 ...
宏昌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04 18:51
| 证券代码:301008 |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2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8 |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和监事会的有序运行,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 要求,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周海英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
宏昌科技:关于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4-12-04 18:5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并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证券代码:301008 |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 公告编号:2024-1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8 |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凌登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周海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 ...
宏昌科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04 18:5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