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科技(301008)

搜索文档
宏昌科技(301008)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证券法》等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各层级的机构和人员,依据各自的 职责,采取适当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种风险,防止公司 经营偏离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机制和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二)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 法使用、处置和侵占; (三)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 (四)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 效益; (五)战略保障性目标。保障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 发展,保护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 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 ...
宏昌科技(301008)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管理行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信息质量,防范财务与经营风险,提高公 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 相关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财政、税 务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以保证财务 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财务预算及成本管理 体系,健全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 资金, 提高资金 ...
宏昌科技(3010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 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 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五条 公司除应当按照强制信息披露要求披露信息外,有义务及时披露所 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 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第六条 公司披露信息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 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 句。公司应保证投资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如互联网)获得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性品种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当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 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宏昌科技(301008)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 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 的授权;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四)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 ...
宏昌科技(3010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出现不得担任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4][10] 职责与责任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违法需担责[7][13][14] 聘任与代行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1] 细则说明 - 细则与国家规定不一致以国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批准生效[16]
宏昌科技(30100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6] 职责与其他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15] - 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6]
宏昌科技(30100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 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宏昌电 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宏昌科技(3010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 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以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决议; (三)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二、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对外担保范围;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需要; (三)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四)对外提供的担保必须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或不提供担保必然给公司带来重大 损失,且带来的利益或损失明显大于相关担保风险损失的;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 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五、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1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 ...
宏昌科技(30100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 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 ...
宏昌科技(3010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09 21:0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 露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宏昌电 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 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本所申报其 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 担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