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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
宁波色母:财务决算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财报构成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说明书组成[2] 决策与管理 - 股东会是年度财务决算最高决策机构[5] - 财务部门是年度财务决算管理部门[7] - 控股子公司是年度财务决算执行部门[8] 核算与审核 - 各单位按制度核算,确保账实等相符[10] - 各单位清理往来款项、盘点实物资产[13] - 各单位编报报告,经高层审核报审议[15][17]
宁波色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成员组成, 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
宁波色母: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8]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任职独立董事[9] -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三家[10] - 会计专业人士任独立董事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2] 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3]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7] 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含履职等情况[23][24]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会议资料[27]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7]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1]
宁波色母: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8-29 21:17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8月21 - 29日相关会议均审议通过续聘议案[13][14][15][16] 审计机构情况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等[2]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50.01亿元等[2]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 - 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等[2][3] 审计机构风险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涉及75名从业人员[4] - 两起诉讼案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6] 审计收费 - 2023年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2024年授权管理层确定[12]
宁波色母: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799.9995万元,股份总数为16799.9995万股,均为普通股[7][1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2] 发起人认购情况 - 任卫庆认购2385.5347万股,认股比例39.76%,出资额2385.5347万元[12] - 赵茂华认购360.0000万股,认股比例6.00%,出资额360.0000万元[12] - 洪寅认购205.7143万股,认股比例3.43%,出资额205.7143万元[12] - 毛春光认购192.2410万股,认股比例3.20%,出资额192.241万元[12] - 周必红认购177.8403万股,认股比例2.96%,出资额177.8403万元[12] - 董小法认购173.3637万股,认股比例2.89%,出资额173.3637万元[12] - 祖万年认购154.9478万股,认股比例2.58%,出资额154.9478万元[12] 股份相关规定 - 2019年11月6日多位发起人以净资产认购6000万股,占比100%,出资额6000万元[13][1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等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43][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任期三年[12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会议通知不得晚于会前3日送达[1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128] 重大事项规定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或股份[14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4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49]
宁波色母: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 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的董 ...
宁波色母: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被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期限未届满等不得担任[5][6]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7] 聘任流程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7] - 有关会议召开五日前将材料报送交易所[18] - 交易所五日内未异议,董事会可聘任[19] 职责与管理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9]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和考核事项[26] - 任职期间应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24]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7][23] - 代行后六个月内完成聘任工作[17]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21]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23]
宁波色母: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21:17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发生十日内召开[10]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书面提议提交后三日内办公室发通知[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19] 监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30] 监事会人员设置 - 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主席召集主持会议,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人主持[17] 监事会日常事务 - 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主席兼任负责人[8] 其他规定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0]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