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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1 19:2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另设副组长 1-2 名。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 ...
宁波色母: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1 19:24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宁波色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 年期初占用 | 年 2023 | 月占用 1-6 | 2023 | 年 1-6 | 月 | 年 2023 1-6 | 月 | 年 2023 6 | 月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 资金余额 | | 累计发生金额(不 | | 占用资金的利息 | | 偿还累计发生 | | 期末占用资 | |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含利息) | | (如有) | | 金额 | | 金余额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无 | ...
宁波色母: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1 19:2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我们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 ...
宁波色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1 19:2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 ...
宁波色母: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1 19:2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管理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一旦发生 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书面意见。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
宁波色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1 19:24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名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提名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 ...
宁波色母: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08-21 19:22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对《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 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59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备注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 |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 | |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 | |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宁波色母: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1 19:22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色母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色母")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 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 2,000.0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7,8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054.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23 ...
宁波色母: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23-08-21 19:22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 ...
宁波色母:关于部分董事和监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2023-08-15 15:46
减持计划 - 周必红原计划减持666,000股,占总股本0.5550%[3] - 张旭波原计划减持408,000股,占总股本0.3400%[3] 实际减持 - 周必红减持106,400股,占总股本0.0887%,均价20.95元/股[3][4] - 张旭波减持17,000股,占总股本0.0142%,均价21.43元/股[3][5] 持股变化 - 周必红减持后持股2,561,205股,占总股本2.1343%[7] - 张旭波减持后持股1,616,527股,占总股本1.3471%[7] 股份来源与合规 - 减持股份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资本公积转股增加股份[5] - 周必红和张旭波减持与计划一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