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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8:0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可委托他人[13]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表决方式多样[13] 其他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争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8: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8: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规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并就有 关问题进行了调查与询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募 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理财收入利息)和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争光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8:06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 ...
争光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8:06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审议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交易类型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投资金额计算 - 投资金额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董事长审批[7]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8]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8] -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方向相反两个交易,按单个方向交易涉及指标较高者计算[8]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组织,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8]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以该股权对应公司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计算[8] 投资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资金和财务管理[10]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并出具结果[15] - 公司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15] 投资处置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6] - 投资项目与经营方向背离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 投资转让应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17] - 批准处置投资与实施投资程序、权限相同[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与法规冲突以法规规定为准[19]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该制度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的制度[20]
争光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8:0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 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 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
争光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0 18:04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5:30 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争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8:0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3]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建议[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召集人主持[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委员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8]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9] - 实施细则及修订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2]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8: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 ...
争光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3-11-20 18: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争光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事项 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 元和日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 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计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其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