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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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7:05
报告期信息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5] 财务数据概述 - 营业收入2.67亿元,同比增长8.1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0.15万元,同比增长2.4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35.85万元,同比下降5.41%[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57万元,同比增长328.74%[11]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11] - 稀释每股收益0.39元/股,同比增长2.63%[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6%,同比增加0.42%[11] - 总资产20.5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6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3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65%[11]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合计收益为10243010.59元,所得税影响额为2326699.48元,其他营业外收支为 - 3459.89元[14]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覆盖20多个系列400多种型号,应用于多个国民经济领域[15][16] - 公司产品除国内市场外,还销往德国、瑞士、俄罗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客户包括众多上市公司与国内外大型企业[15] -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行业包括工业水处理、食品及饮用水等多个领域[19][20] - 公司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聚合工艺、功能基团反应工艺、纯化精处理三个环节[19] - 电力、石化行业对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需求稳定,新兴行业应用发展将带来更广阔市场空间[20] 公司研发与资质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各类有效专利22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16] - 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离子交换树脂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有16项,行业标准3项,行业团体标准3项[16] - 公司每年通过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及国际资质认证,为产品质量提供保障[16] - 公司研发及技术人员77人,占员工总数378人的20.37%,拥有22项专利,包括14项发明专利和8项实用新型专利[2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16] 公司发展规划与市场分析 - 公司将建设高质量的(18.2兆、TOC≤5PPb)电子级树脂及抛光树脂生产线[24] - 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研发高容量吸附CO₂树脂,力争在CO₂吸附中有性能突破[24] - 预计2030年国内生物药用市场将达一万亿以上,公司已开发生物医药系列高附加值产品[24] - 2019年我国出口树脂11.9万吨,进口1.7万吨,平均进口均价1万美元/吨,出口均价仅2300美元/吨[24] - 凝结水处理占锅炉给水量的90%以上,凝结水处理树脂进口替代空间较大[24] 公司经营模式 - 公司生产采用“小批量、多品种、柔性化”特点,用DCS系统保证产品品质稳定[22] -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贸易商和代理商为辅[22] -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分合成研发和应用研发[21] -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安全库存”[21] 财务数据详细分析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67,124,891.81元,同比增长8.11%,主要因出口订单恢复[31] - 营业成本183,497,573.52元,同比增长12.30%,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31] - 研发投入14,740,047.31元,同比增长26.9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605,686.76元,同比增长328.74%,因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及支付税费减少[31] - 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营业收入266,694,458.70元,同比增长8.24%,营业成本183,242,572.59元,同比增长12.18%,毛利率31.29%,同比下降2.42%[32] - 投资收益252.64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4.2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1.78万元,占比6.68%;资产减值6.75万元,占比0.11%;营业外收入0.26万元,占比0.00%;营业外支出0.60万元,占比0.01%;信用减值-164.06万元,占比-2.73%[33]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5.9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8.76%,较上年末比重减少10.35%;应收账款期末金额1.27亿元,占比6.16%,比重增加1.48%;在建工程期末金额3.14亿元,占比15.28%,比重增加6.79%;短期借款期末无余额,较上年末比重减少0.25%;合同负债期末金额0.25亿元,占比1.23%,比重增加0.76%[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期初4.92亿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0.33万元,本期购买6.56亿元,出售6.34亿元,期末5.16亿元[36] - 报告期投资额8.93亿元,上年同期投资额9.31亿元,变动幅度-4.01%[3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12.10亿元,报告期投入1.42亿元,已累计投入7.33亿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实际结余募集资金0.56亿元[39] -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36亿元,报告期投入0.17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2亿元,投资进度89.36%,报告期实现效益0.14亿元,累计实现效益0.22亿元,未达预计效益[40] - 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已投入2177.39万元,进度41.64%,2024年半年度实现效益654.36万元[41]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已投入2307.14万元,进度49.79%,预计2024年12月31日完成[41] -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2580.17万元,进度61.01%,预计2024年12月31日完成[41] - 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10634.89万元,进度106.35%[41] -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已投入21799.75万元,进度43.07%,预计2025年6月30日完成[41]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21690万元,进度100%[41] - 2024年半年度,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原预计投产后效益,主要因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41] - 2024年半年度,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未达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因市场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提升产品质量增加成本[41] -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和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宏观经济等因素进度推迟,预计完成日期延至2024年12月31日[41]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615.56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2169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 - 2021年11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291.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全部划转至普通账户[42] - 2023年4月和2024年4月,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结项,将结余募集资金共5223.0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补充3224.17万元[42] - 2023年11月公司同意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有32000.00万元未赎回[42] 子公司情况 -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报告期营业收入30616.52万元,净利润4899.33万元[47] - 公司新设子公司争光新材料技术(泰国)有限公司,报告期处于筹建期,对业绩影响小[47] 公司风险与应对措施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为提前预测价格、签订采购合同及协商提价[48]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应对措施为改进产品质量、研发新产品、拓展市场[48] - 公司面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若不能适应标准变化,生产和发展可能受影响[48] - 公司募投项目陆续实施,面临产能扩张的管理风险,人力资源成本或持续增长[49]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 - 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73.84%[5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5] - 2022年7月7日,公司以13.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0.7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6] -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消费协作行动助力四川省凉山州对口支援,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分红方案[66] - 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员工权益保护规章制度,成立工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举办培训打通晋升平台,组织体检、旅游等活动满足员工需求[67] - 公司通过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体系认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按体系要求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67] - 公司有多年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研发生产经验,形成完善控制体系,取得相关认证,产品质量指标符合要求[67] -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安全会议、自评、检查、培训等工作,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68]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承诺相关方履行或超期未履行承诺事项[69]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69] - 报告期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处罚及整改等情况[69][70] -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及与关联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往来[70][71][72][73][74]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托管、承包、租赁、重大担保、其他重大合同等情况[76][77][79]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及子公司重大事项[80][81] 股份情况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693,484股,有限售条件股份90,837,600股,占比67.94%,无限售条件股份42,855,884股,占比32.06%[82] - 公司拟使用1000 - 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预计回购27.78 - 55.56万股,占总股本0.21% - 0.42%[8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回购428,000股,占总股本0.32%,成交总金额10,001,706元[83] - 沈建华持有的69,48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预计2025年5月2日解除限售[83] - 汪选明等多位高管持有的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83] - 沈建华持股比例为51.97%,持股数量为69,480,0股[86] - 汪选明和劳法勇持股比例均为9.98%,持股数量均为13,341,800股[86] 财务数据对比分析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90,194,814.41元,期初余额为797,543,615.39元[9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15,811,946.32元,期初余额为491,908,609.10元[9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26,512,165.57元,期初余额为95,443,107.59元[9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415,932,577.96元,期初余额为1,556,099,938.86元[9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资产总计20.52亿元,较期初20.39亿元略有增长[94] - 非流动资产合计6.36亿元,较期初4.83亿元增长约31.65%[94] - 流动负债合计1.89亿元,较期初1.87亿元略有增长[95] - 非流动负债合计3221.50万元,较期初3341.85万元略有下降[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31亿元,较期初18.19亿元略有增长[95]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流动资产合计3.43亿元,较期初3.44亿元略有下降[97] - 母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12.97亿元,较期初13.69亿元下降约5.27%[97] - 母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94.09万元,较期初725.23万元下降约45.66%[97] - 母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14.08万元,较期初66.60万元增长约221.44%[97] - 母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011.00万元,较期初4228.66万元增长约42.15%[97]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67亿元,2023年上半年为2.47亿元,同比增长8.11%[99]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2.19亿元,2023年上半年为1.97亿元,同比增长11.18%[100] - 2024年上半年营业利润6017.43万元,2023年上半年为5960.00万元,同比增长0.96%[100]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5260.15万元,2023年上半年为5134.44万元,同比增长2.45%[101] - 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39元,与2023年上半年持平;稀释每股收益0.39元,2023年上半年为0.38元[101] - 2024年流动负债合计930.33万元,2023年为3826.70万元[98] - 2024年非流动负债合计2
争光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4-08-01 18:2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 万 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36.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 购价格上限 36.00 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上 ...
争光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2024-07-15 16:3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6.00 万股。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 ...
争光股份: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7-09 18:13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 和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 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
争光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9 18: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张翼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争光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09 18:1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七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 ...
争光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4-07-09 18:13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
争光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7-09 18:13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2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6.00 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27%。 3、归属价格(调整后):13.33 元/股。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 ...
争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9 18:1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劳法勇、 王焕军,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数)为 ...
争光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7-09 18:13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拟归属的 7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10 日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