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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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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14 16: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
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8
2025-08-14 16: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 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雅 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享受相关待遇,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董事会秘书 应由公司董事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 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 出。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
雅创电子(30109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8
2025-08-14 16: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结合《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 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 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 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本制度所称准确,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 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 ...
雅创电子(3010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8
2025-08-14 16:31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 ...
雅创电子(30109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8
2025-08-14 16: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防范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 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 等。 第四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子公司在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董事 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 ...
雅创电子(3010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08-14 16: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 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 修改前条文 | 修改后条文 | | --- |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将全文涉及"股东大会"的内容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的内容 | | | 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因不涉及实质变质性变更,未逐条列示。 | |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 | 列职权: | 使下列职权: | |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 | |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 酬事项; | | 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 |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亏损方案; | | ( ...
雅创电子(301099)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2025.8
2025-08-14 16:31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 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 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 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影 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1 (一)保护投资者 ...
雅创电子(3010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8
2025-08-14 16:3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 ...
雅创电子(3010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8
2025-08-14 16: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 为准则。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董 事 3 名,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 ...
雅创电子(3010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8
2025-08-14 16:3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及经理层其他成员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 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