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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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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1-21 18:5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3年11月21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3][21][25][37] - 首次授予数量610.00万股,授予价格20.00元/股,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25][37] - 首次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85人调整为471人,包括高级、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22][39]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 - 预留授予100.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0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5]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2023年营收不低于12亿元,2024年不低于14亿元,2025年不低于17亿元[16]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2024年营收不低于14亿元,2025年不低于17亿元[17] 归属比例与限制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分别为30%、30%、40%,预留部分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11][12] - 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每批次归属日起3个月内不得转让已满足归属条件的股票[13]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股份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绩效考核与费用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可归属比例:得分N≥90为100%,70≤N<90为60%,N<70为0%[18] - 激励计划需摊销总费用6208.23万元,2023 - 2026年分别摊销392.39万元、3419.98万元、1656.22万元、739.64万元[29] 其他要点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标的股价33.28元/股(2023年11月21日收盘价)等[27]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将代扣代缴税费[32] - 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3]
何氏眼科: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11-21 18:5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61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 1 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 会聘任。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
何氏眼科: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3-11-21 18:52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64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投资并购领域的广泛布局及资源整合能力,促进 公司未来发展,加快眼科医疗、眼科器械、眼科药等眼健康产业全产业链布局, 2023 年 11 月 21 日,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基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沈阳盛京天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盛京天使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及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沈阳眼产业人才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眼产业基金")。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225 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 根据《深 ...
何氏眼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21 18:52
公司简称:何氏眼科 证券代码:30110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1 月 | | |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 | | 差异的说明 7 | | | (三)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 | | (四)本次授予情况 8 | | |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4 | | | (六)结论性意见 14 |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5 | | (一)备查文件 15 | | | (二)咨询方式 15 | | 一、释义 | 何氏眼科、本公司、公司 | 指 |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 ...
何氏眼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1 18:52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57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 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持续督导券商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
何氏眼科: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11-21 18:5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 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 ...
何氏眼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1 18:5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Xi{\bf{\cal{O}}}\,{\bf{\equiv}}\,\Xi{\bf{\#}}\,{\bf{\div}}\,\Xi{\bf{\cal{H}}}$$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担 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首次授 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
何氏眼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3-11-21 18:52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6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1、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6,750万元且不超过12,000万元(均含本数),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回购价格区间 不超过 50.00 元/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数量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6,75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为13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 民币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0.00 ...
何氏眼科: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1 18:51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 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 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
何氏眼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3-11-21 18:51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卢山 副总经理 6.00 0.98% 0.04% 徐玲 副总经理 6.00 0.98% 0.04% 郑春晖 副总经理 6.00 0.98% 0.04% 杜丽玲 总经理助理 6.00 0.98% 0.04% 邓明 财务总监 4.00 0.66% 0.03%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66 人) 582.00 95.41% 3.68% 合计 610.00 100% 3.86% 一、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