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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3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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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56
会议时间 -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14:00 现场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6] - 符合条件参会对象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9:00 - 11:00、13:00 - 16:30 办理登记手续[14]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 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9] 提案情况 - 提案 10.00、12.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提案 8.00、9.00 涉及董监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12] - 审议提案 12.00 前提是提案 5.00 审议通过[13] 投票相关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41",简称为"中科投票"[2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 等时段[2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24] 其他 - 需审议 12 项议案[27][28] - 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单选,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28]
中科磁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15万股A股,发行价4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258亿元,净额8.2482713788亿元[1] - 超募资金总额4.592475亿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0962505684亿元[3]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82482.71万元[20]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3587489949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2.789308万元[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690.28万元[20] - 报告期内及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8557.96万元,占比34.62%[20]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69639.4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5587.49万元,投资进度8.02%[20] - 补充营运资金承诺投资8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8000万元,投资进度100%[21] -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4843.3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02.79万元,投资进度2.12%[21] 合规情况 -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规,无违规情形[14]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情况[16]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无违规情形[17]
中科磁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56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意见[1] - 三位独立董事胜任职责,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1] 时间信息 - 董事会出具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2]
中科磁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20 00:06
融资计划 - 拟提请授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总额不超3亿且不超上年末净资产20%[2][3] - 发行A股不超股本30%,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以简易程序发行[3][4][5] 发行规则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6] - 发行股票一般6个月、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6] 其他要点 - 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比例共享[8] - 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10]
中科磁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01 17:0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磁业"、"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科磁业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 号)同意注册,中科磁业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5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41.20 元,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66,444,718 ...
中科磁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01 17:07
股份数据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6,609,383股,占总股本7.46%[3][7][12]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解除限售股份5,881,277股,占总股本6.64%[3][12]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解除限售股份728,106股,占总股本0.82%[3][12] -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由66,444,718股变为88,594,718股[4] - 2023年10月9日,网下配售限售股1,150,360股上市流通,占比1.30%[6] 其他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2,150,000股,发行价41.20元,2023年4月3日上市[4] -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5户,前已发行部分4户,战略配售1户[3][12]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3日[3][7][12] - 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无异议[15] - 申请文件包含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等[16]
中科磁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3-21 16:17
合规检查 - 现场检查对应2023年,检查于2024年3 - 8日进行[2]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2] - 按规定建内审制度设部门,人员构成合规[3] 审计工作 - 审计委员会至少季会并报内审工作[3] - 内审部门至少季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3] 信息披露 - 已披露公告与实际一致,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4] 资金管理 - 无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情形[5]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协议且无违规使用[5] 业绩表现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无明显异常[8] 承诺履行 - 公司及股东完全履行承诺,执行分红制度并披露[8]
中科磁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01 18:24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3月1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 - 出席股东11人,代表66,472,318股,占比75.0297%[4] - 中小股东8人,代表9,672,318股,占比10.9175%[4]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率100%[5][6]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议案》各子议案同意率100%[7][8][10][11][12][13] 其他 - 律师认为大会程序合法有效[14] - 备查文件含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5] - 无否决议案,未变更以往决议[1]
中科磁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1 18:21
会议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 - 现场会议于2024年3月1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4] 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代理人)11人,代表66,472,318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75.0297%[5] 议案表决 - 多项修订及制定议案同意股数均为66,472,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7][8][9][10]
中科磁业: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2-02 19:11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9] 关联交易报告 - 关联人发生或知悉将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书面报告并载明关联关系等内容[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4]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于按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7]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审慎提供资助或委托理财[18]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9]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9] 委托销售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外按委托代理费适用规定[23] 资金占用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应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前解决[23] 审计评估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