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磁业(3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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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新材料板块10月21日涨1.78%,铂科新材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556.95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1 16:21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1日金属新材料板块整体上涨1.78%,表现优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1.36%,深证成指上涨2.06% [1] - 铂科新材为当日板块领涨股 [1] 个股价格变动 - 天和磁材收盘价49.36元,下跌1.48% [1] - 金力永磁收盘价39.91元,下跌1.02% [1] - 中科磁业收盘价60.15元,下跌0.66% [1] - 正海磁材收盘价16.73元,微跌0.06% [1] - 宁波韵升收盘价14.21元,上涨0.28% [1] - 有研粉材收盘价45.55元,上涨0.49% [1] - 英思特收盘价80.73元,上涨0.71% [1] - 银河磁体收盘价35.60元,上涨0.76% [1] - 中科三环收盘价13.95元,上涨0.94% [1] 个股成交情况 - 金力永磁成交量最大,为60.39万手,成交额24.00亿元 [1] - 正海磁材成交25.34万手,成交额4.23亿元 [1] - 宁波韵升成交28.25万手,成交额4.00亿元 [1] - 银河磁体成交16.58万手,成交额5.90亿元 [1] - 中科三环成交21.05万手,成交额2.92亿元 [1] - 天和磁材成交3.93万手,成交额1.93亿元 [1] - 中科磁业成交3.22万手,成交额1.93亿元 [1] - 英思特成交1.01万手,成交额8182.58万元 [1] - 有研粉材成交1.16万手,成交额5311.23万元 [1] 板块资金流向 - 金属新材料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556.95万元 [1] - 板块游资资金净流出2.01亿元 [1] - 板块散户资金净流入2.07亿元 [1]
中科磁业两实控人收警示函和监管函 私签委托持股协议
中国经济网· 2025-10-20 11:10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及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违规行为为吴中平与吴双萍于2024年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但未告知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进行披露 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1][2]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吴中平、吴双萍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 公司回应与后续 - 公司表示实际控制人高度重视所涉问题 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积极按照浙江证监局要求进行整改[2] - 公司后续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同日发布监管函 要求吴中平、吴双萍充分重视问题 及时整改 杜绝问题再次发生[2][3] 公司股权与治理结构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 实际控制人为吴中平、吴双萍、吴伟平 三人互为兄弟、姐弟关系[3] 公司上市与募资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公开发行2215万股 占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发行价格为41.20元/股[3] - 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125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万元[4] -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5924.75万元 公司原计划募集资金36557.96万元[4]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8775.29万元 其中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7170.42万元[4]
中科磁业(301141) -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10-17 19:15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吴中平先生、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女士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 于对吴中平、吴双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6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吴中平、吴双萍: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们于 2024 年 6 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且 未将上述事项告知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秘进行披露, 导致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 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三条规定。吴中平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双萍作为实际控 ...
中科磁业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及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二人于2024年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未告知公司及董秘进行披露,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二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新华财经· 2025-10-1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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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磁业(301141.SZ)实控人吴中平、吴双萍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网· 2025-10-17 16:11
智通财经APP讯,中科磁业(301141.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先生、实际控制 人吴双萍女士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关于对吴中平、吴双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们于2024年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且未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 及董秘进行披露,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
中科磁业实控人吴中平、吴双萍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 2025-10-17 16:10
公司核心事件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及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吴中平与吴双萍于2024年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1] - 上述《委托持股协议》事项未告知公司及董事会秘书进行披露[1] 信息披露问题 - 该行为导致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1] - 浙江证监局对吴中平、吴双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1]
中科磁业:实控人收到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10-17 16:02
中科磁业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中平及实际控制人吴双萍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浙 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二人于2024年6月私下签订《委托持股协议》,未 告知公司及董秘进行披露,导致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二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
中科磁业(301141) -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10-17 16:00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吴中平先生、实际控制人吴双萍女士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 于对吴中平、吴双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26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 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涉问题,认真吸取 教训并引以为戒,积极按 ...
稀土管制:卡住全球半导体与军工命脉的战略博弈
材料汇· 2025-10-16 23:2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对稀土及其相关产品实施的全链条出口管制,是基于其在全球稀土供应链中的绝对优势地位,旨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战略话语权 [2][4] - 管制措施精准锁定半导体与军工两大高端制造领域的核心命脉,对高度依赖中国供应的美国等国家构成严重的产业链断供风险 [4] - 中国的稀土产业通过深度整合与技术创新,形成了从资源到成品的闭环控制,此次管制是产业从“资源输出型”向“价值主导型”升级的战略举措 [32][37][47] 半导体产业的稀土应用与影响 - 半导体制造的关键环节,从晶圆抛光到光刻、薄膜沉积,100%依赖特定的稀土元素以实现纳米级精度,管制清单实现了对这些物项的全覆盖 [6][7] - 在光刻领域,ASML EUV光刻机的晶圆台驱动电机需使用含铽、镝的钕铁硼永磁体,定位误差小于0.3纳米,若断供将导致光刻机出货周期从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冲击台积电、三星的先进制程产能 [9] - 在晶圆加工领域,7nm及以下制程依赖高纯氧化铈抛光粉,台积电5nm制程的抛光速率达3000Å/min,若供应受限,芯片良率可能从98%暴跌至60% [12] - 在下一代半导体材料领域,5G射频滤波器需使用铝钪合金靶材,钪的掺入使压电性能提升40%,若管制收紧,5G基站射频模块成本预计将上涨50% [15] 军工领域的稀土依赖与风险 - 稀土元素被称为“战争金属”,美军87%的武器系统依赖稀土材料且无成熟替代方案,管制清单覆盖了从单兵装备到战略武器的全谱系应用 [17][18] - F-35战斗机每架需417公斤稀土材料,其机身作动器使用铽镝铁合金磁体,配套的AN/APG-81雷达使用钇铁石榴石晶体,若断供将导致战机机动性下降40%,雷达可靠性受影响 [19] - 弗吉尼亚级核潜艇的无轴泵喷推进器使用含镝的钕铁硼永磁材料,使航行噪音从110分贝降至95分贝,隐蔽性提升60%;其核反应堆屏蔽使用镝铝合金,中子吸收率是硼的5倍 [24] - 导弹制导系统与激光武器依赖稀土永磁体与晶体,“标准-6”防空导弹使用钐钴永磁体,“寂静狩猎者”激光武器使用掺钕钇铝石榴石晶体,输出功率达30kW [27][30] 中国稀土产业生态与战略布局 - 国内稀土产业形成“南北两大巨头引领、细分龙头补充”的格局,六大稀土集团整合了全国90%以上的资源与冶炼分离产能,支撑管制政策高效执行 [32][33] - 核心企业矩阵分工明确:北方稀土为全球最大轻稀土供应商,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72.5%-287.3%;中国稀土集团控制国内70%中重稀土配额;盛和资源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50% [34] - 产业整合带来资源集约利用与技术协同突破,包头稀土矿综合利用率从67%提升至92%,中国稀土集团首创的“联动萃取法”将铽、镝分离周期缩短40%,纯度提升至99.999% [35] - 管制政策引导产业向深加工转型,国内高性能钕铁硼产能占比从2020年的35%提升至58%,靶材、永磁部件产能年均增速超30% [38] 对美国产业链的冲击与挑战 - 美国对中国的稀土进口依赖度高达77%,其中镝、铽、钇等中重稀土的依赖度达93%,且几乎丧失重稀土精炼能力,唯一的芒廷帕斯矿精矿需全部运至中国分离提纯 [43] - 管制导致美国军工生产受阻,F-35生产线产能从每月15架降至8架,“标准-6”导弹生产停工,五角大楼评估有1000个武器系统面临供应风险,现有库存仅能支撑6-8个月 [43] - 美国重建完整稀土产业链面临巨大障碍,新建精炼厂审批周期需5-8年,投资成本是中国的3-5倍,预计总耗资3000亿美元且达到中国当前产能需10年时间 [44] - 管制措施覆盖含中国重稀土的境外制成品,彻底阻断美国通过日本、韩国等第三国转口获取管制物项的路径,对半导体和军工产业造成全面打击 [45] 全球产业格局的重塑 - 中国的优势源于“资源+技术”的双重壁垒,不仅掌控全球90%以上的冶炼分离产能,更在关键工艺上拥有全球60%的专利,形成难以撼动的产业控制力 [47] - 管制政策重塑全球定价权,欧洲氧化铽价格从2024年的1200美元/公斤飙升至3500美元/公斤,国内稀土企业平均毛利率从17.6%提升至28.6% [38] - 美国盟友的替代供应链建设进展缓慢,澳大利亚稀土年产量不足中国的10%且缺乏重稀土资源,预计2030年才能投产的精炼厂也无法供应镝、铽等关键物项 [48] - 此次博弈凸显资源主权与技术霸权的重新平衡,表明技术领先不等于产业控制,中国的稀土管制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可持续的全球话语权与产业竞争力 [47][48]
中科磁业:已预约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5 17:49
公司业绩披露安排 - 公司已预约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 - 公司业绩情况需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 [2]